时间:2019年10月18日(星期五)16时30分
地点:全国人大机关办公楼(前门西大街1号)代表接待室
内容: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举行第二次记者会,发言人臧铁伟同志介绍立法工作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中国人大网现场图文直播。
今天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举行第二次记者会,发言人臧铁伟同志介绍立法工作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中国人大网现场图文直播。
各位记者朋友们,大家下午好!今年8月举行了法工委发言人第一次记者会,今天是第二次记者会。首先我通报一下近期立法工作情况,然后请大家提出问题。
首先通报一下即将召开的10月份第14次常委会拟审议的法律草案主要情况。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41次委员长会议决定,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4次会议于10月21日至26日在北京举行。委员长会议建议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密码法草案、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森林法修订草案、社区矫正法草案,审议全国人大环资委关于提请审议生物安全法草案的议案,审议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的议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的议案,审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档案法修订草案的议案,审议委员长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关于国家监察委员会制定监察法规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审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关于授权国务院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关于授权澳门特别行政区对横琴口岸澳方口岸区及相关延伸区实施管辖的决定草案的议案等。总体来讲,10月份常委会审议8部法律草案,其中4部是再审,4部是初审。
关于四部再审的法律草案情况,向大家做一个通报。四部再审的法律草案在初次审议后,法制工作委员会将草案印发各省、区、市、中央有关部门、单位和部分高等院校、法学研究机构、全国人大代表等征求意见,在全国人大网全文公布草案,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召开座谈会听取中央有关部门和法学家、部分相关企业的意见,并赴有关地方调研。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召开会议对草案进行了审议。根据各方面的意见,对草案做了修改完善,形成了提交本次常委会的审议稿。
一、关于密码法草案。本次常委会将对密码法草案进行二审,目前草案在加强密码人才培养、加强核心密码和普通密码管理、完善商用密码产品强制检测认证制度、完善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和国家安全审查制度、强化相关机构和部门的保密义务等方面作了进一步修改。
二、关于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本次常委会将对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进行第三次审议,修改的主要问题包括:一是增加了有关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的规定。二是关于确立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为了更好地维护被收养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草案三审稿将我国已加入的《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中关于儿童利益最大化的原则落实到收养工作中。三是关于无效或者被撤销婚姻中无过错方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为保护无效或者被撤销婚姻中无过错方的权益,草案三审稿明确赋予无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三、关于森林法修订草案。森林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修改:一是进一步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增加有关地区之间通过协商或者按照市场规则进行横向生态效益补偿的内容。二是进一步强化对森林资源的保护,明确国有林业单位的森林保护义务。三是完善了建设工程占用林地的审批的规定。四是完善了合理利用公益林林地资源和森林景观资源,适度开展林下经济、森林旅游等活动的规定。
四、关于社区矫正法草案。社区矫正法二次审议稿主要修改内容包括:一是明确了社区矫正的适用范围,包括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实行的监督管理、教育帮扶等活动。二是明确了社区矫正工作的管理体制、工作机制。三是明确了监督管理、教育帮扶的具体措施和相关要求。四是明确了社区矫正的决定和接收社区矫正地点的变更、收监执行等具体的程序,以增强法律的可操作性。五是为了加强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权益保障,草案对未成年社区矫正作了专章规定。六是根据各方面意见,草案规定了法律责任一章。
下面再介绍一下初审的四部法律草案的主要内容。
一是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在现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基础上增加了许多内容。一是规定了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发现未成年人受侵害时强制报告制度,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从业人员的准入资格等。二是在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的基础上,增加了网络保护和政府保护两章。三是针对网络不良信息治理、个人信息保护、网络沉迷防治等各方面普遍关注的网络社会的新情况、新问题作了规定。四是明确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细化了有关部门的职责,加强了政府保护力度。
二是关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对未成年人的行为进行了重新梳理和界定。按照从轻到重分为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犯罪行为三个等级,规定了不同程度的干预措施。对犯罪未成年人完善了诉讼中的教育、社区矫正期满和刑满释放后的安置帮教等制度。
三是关于档案法。档案法修订草案共八章、42条,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完善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机关、团体、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归档范围,同时规定非国有企业的档案管理责任。二是增加档案信息化建设的内容,明确电子档案的效力,并对档案信息化内容作了具体规定。三是扩大档案开放与利用,提高档案开放的效率,明确档案开放鉴定制度。四是增加档案监督检查的规定,明确监督检查事项,并规定监督检查的措施。
四是本次会议还将审议生物安全法。以上是简要向大家介绍一下10月份常委会将要审议的法律草案的情况。
下面按照立法法的规定,简要介绍近期部分法律草案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情况。
一、关于社区矫正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情况。2019年7月5日至8月3日,社区矫正法草案在中国人大网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共收到2445位社会公众提出的7448条意见。此外,还收到一些群众来信。法工委对这些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很多意见在草案修改中都有体现。主要有:一是针对提出的目前社区矫正力量薄弱,专业化水平不足,应增加队伍建设方面的规定的建议,充实了相关的规定。二是针对提出的加强部门之间的衔接配合,增强法律的可操作性的意见,完善细化了程序方面的规定。三是针对提出的社区矫正应当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建议,对草案作了修改补充。如规定国家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矫正工作。四是针对提出的充实细化未成年人社区矫正专章规定的建议,对该章内容作了修改补充。此外,还吸收了增加一章法律责任的意见。
二、森林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情况。2019年7月5日至8月3日,中国人大网全文公布森林法修订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233位社会公众提出的862条意见。意见主要涉及立法目的和原则、发展规划、森林分类经营、森林保护、经营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
经研究,二次审议稿主要采纳了社会公众以下几个方面的意见:一是进一步强化对森林资源的保护,明确国有林业单位的森林保护义务。二是增加关于征收征用林地以及占用林地后开展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的内容。三是扩大国家支持保护生态脆弱地区森林资源保护修复的范围。
三、密码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情况。2019年7月5日至9月2日,法工委在中国人大网公布了密码法草案,公开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共收到136位网民提出的358条意见。主要意见涉及商用密码产品的强制检测认证制度、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制度和国家安全审查制度。有的公众提出上述制度在网络安全法中也有类似规定,建议进一步明确二者关系,避免重复检测认证、评估和审查。对此,我们会同国家密码管理局进行了认真研究,在目前的草案修改稿中较好地处理了本法与网络安全法的衔接问题,避免重复检测认证和评估、审查。
四、关于民法典分编婚姻家庭编公开征求意见的情况。2019年7月5日至8月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国人大网公布了婚姻家庭编草案二审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共收到35314位网友提出的67388条意见和814封群众来信。主要集中在增加无效或者被撤销婚姻中无过错方的损害赔偿请求权、明确界定因疾病撤销婚姻中“重大疾病”的范围、明确“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范围、进一步完善夫妻共同债务等问题。对于这些意见法工委都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并对有的意见在即将审议的该编三审稿中予以吸收采纳。
五、关于民法典人格权编和侵权责任编。2019年8月28日至2019年9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国人大网公布了人格权编、侵权责任编草案三次审议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其中人格权编共收到14572位网友提出的16133条意见。主要集中在性骚扰制度的完善、是否规定父母离婚后与未成年人生活一方变更未成年人姓氏的权利等方面。侵权责任编共收到119位网友提出的403条意见,主要集中在自甘风险、自力救济、高空抛物致人损害责任等制度的完善方面。对这些意见我们正在进行认真研究。
六、关于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情况。2019年8月28日至9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中国人大网公布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草案三次审议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期间共有2510位网民提出8320条意见。主要意见包括进一步强化“保基本”、“强基层”,明确部门职责、规范医疗卫生机构设立和运行、保障医疗卫生人员待遇、完善健康促进措施、加强监督管理、加大处罚力度等,对于这些意见我们正在进行认真的研究。
以上就是我向大家通报的近期立法工作的一些情况和信息。下面请记者朋友们提问。
您好,我是人民网记者。我的问题是关于业主委员会的。物权法规定了业主委员会地位,而且规定了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一定的指导和协助,但是我们前期了解到,现在各地在业委会成立的过程中,在成立、换届和履职等方面还是存在一些难题,想问一下民法典物权编在这方面有没有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一些考虑?谢谢。
谢谢你的提问。这个问题也关系到千家万户老百姓的切身利益。2007年通过的物权法规定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于损害业主合法权利的一些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的规定要求行为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目前,民法典物权编草案二次审议稿针对性地增加了一些规定,主要是增加了三个方面的规定。
一是在草案中增加规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这在民事基本法律的层面提供了指引。二是增加规定除了地方政府有关部门以外,居委会也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三是对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的成员等需要由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降低了表决的要求,这样就相应地使选举业主委员会更加容易。现在的草案主要作了这三个方面补充和完善。谢谢!
谢谢发言人,中新社记者提问。我的问题是关于密码法草案的。本次常委会将会对密码法草案进行第二次审议,但其实这个法案草案从第一次审议以来许多国家都高度关注。请问这个法的制定是否会对外国企业的相关密码产品、服务和技术进入中国市场造成一定的限制?谢谢。
谢谢你的提问。在密码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期间,一些国家和组织的驻华机构通过不同的渠道向法工委表达了他们的关切。对他们的这些意见我们会同国家密码管理局进行了认真的研究。有的在草案初次审议稿中予以吸收,有的意见也将在这次二次审议稿中有所体现。还有一些意见是属于具体执行中的问题,法律并没有做出明确规定。
密码法的立法目的主要是按照“放管服”改革的要求,削减行政许可、放宽市场准入、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和创造力。在这里我要强调的是,密码法草案有关许可和检测认证体系的相关规定,对于内外资企业、对于国内外的产品和服务是一视同仁、同等适用的,对外资企业的知识产权也要实行同等的保护,密码法草案不会歧视外资企业以及外国的产品和服务,不会对投资和贸易构成任何的限制。谢谢!
我问一个关于香港的问题,第一,请问法工委如何评价最近美国众议院通过的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有可能即将在美国参议院通过?第二个问题,香港最近有民调显示七成以上的香港市民都希望民主普选,请问中央有没有可能重启这个讨论,什么时候会是一个成熟的时机?谢谢。
谢谢你的提问。我们关注到近期在美国当地时间10月15日,美国众议院通过了《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我们认为这是违背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的,粗暴地干涉了中国的内政,妄图破坏中国宪法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在香港的实施,妄图破坏香港的繁荣和稳定。我们认为这是美方奉行冷战思维、干涉中国内政在法律领域突出的表现,对此我们表示坚决反对。
我这里要强调的是香港是中国的一个特别行政区,香港事务纯属中国的内政,任何国家和组织都无权干涉。香港回归祖国22年以来的实践,充分地证明香港的居民享有充分的人权和民主,香港居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得到了充分的尊重。我们将继续坚定地实施“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方针,坚定地维护宪法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共同构成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宪制基础和宪制秩序,坚定支持香港特区政府为“止暴制乱、恢复秩序”所做的努力和采取的各项措施,我们也敦促美方恪守国际法和国际关系的基本准则,切实地尊重中国的主权,停止以任何形式干涉香港事务。
关于您的第二个问题,在8月份法工委第一次记者会上,实际上我们也有所回应。国务院港澳办等有关部门也在多个场合表明了立场。香港目前局势下最为紧迫、最为重要的任务就是“止暴制乱、恢复秩序”。香港有关事务的解决都要依照中国的宪法、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香港的相关法律来解决。香港的民主制度的发展也要本着有利于香港繁荣稳定的原则,循序渐进地发展适合香港实际情况的民主制度。谢谢你的提问。
现在社会上没有经过结婚登记就同居的现象越来越多,其中有青年人同居,也有老年人同居,也引发了一些纠纷,有观点认为法律应当作出规定来调整非婚同居的问题,我想请问民法典中有没有考虑对非婚同居问题做出相应的规定?谢谢。
谢谢你的提问。未婚同居这个话题关注的人可能比较多,也确实像你所说,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观念的变化,在我国未婚同居的情况越来越多。早在2001年修改婚姻法的时候立法机关就注意到这个问题,当时法律中针对其中事实婚姻的问题作了规定,“未办理结婚登记应当补办登记”,就是说对于未婚同居中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应该通过补办结婚登记的方式来解决,不能简单地一律宣布为无效婚姻。对此最高人民法院也有相应的司法解释。
但是对于其他形式的同居,现行法律暂未作出明确的规定。现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仍旧维持了这一做法。主要有如下考虑:一是随着人们观念的变化,未婚同居在一些地方为一部分人所接受,但是在整个社会上还远未形成共识。如果法律上对同居制度予以认可的话,将会对现行的婚姻登记制度形成较大的冲击。二是因为同居的情况和原因都比较复杂,法律难以作出统一的规定,如果这样规定也不一定有利于保护相关当事人的合法利益。三是考虑未婚同居涉及到诸多法律问题,比如财产分割、抚养权等,对大多数的问题现在有不同意见,还没有达成共识。所以从目前情况看,法律上明确规定同居这个问题的时机还不成熟。谢谢你的提问。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70年来法治中国脚步铿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并不断完善,请发言人介绍一下70年来我国立法工作的主要进程和已经取得了哪些重要成果?
谢谢你的提问。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70年来,我国立法工作的进程始终与国家发展同呼吸、共命运,大概可以分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改革开放前30年,第二个阶段是改革开放后40年。
改革开放前30年,立法工作进行了艰难曲折的探索,对改革开放后40年的立法工作打下了基础,积累了经验。改革开放后40年的立法工作在前30年工作的基础上,与时俱进,改革创新,不断地完善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四中全会上指出,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经过长期努力,我国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各方面总体上实现了有法可依,这是一个了不起的重大成就。这里我可以向大家介绍一组数字来说明这个问题。截至2019年9月底,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共通过宪法1部及5个修正案,制定修改法律642件次,通过法律解释25件,通过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261件。目前我国现行有效法律274件,收入2018年版法律汇编的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119件。此外,还制定了行政法规600多件,地方性法规12000余件。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并不断完善,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坚实的法制保障。谢谢你的提问。
近年来,性侵未成年人、校园霸凌等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情况多发,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想请问一下,今年提请审议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将有哪些立法上的工作安排?尤其是对这些热点问题将有怎样的立法回应?谢谢。
谢谢你的提问。对未成年人保护问题全社会都非常关注,我国的法律制度也对这个问题予以特别的重视。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他们承载着国家、民族和家庭的希望,我国的法律制度体系中有一些是专门针对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比如这次即将提请常委会审议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在我国一些民事和刑事法律中也有专门针对未成年人保护的规定,应该说我国法律制度对未成年人保护的规定是非常全面的。这次即将提交常委会审议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也作了一些有针对性的规定。主要是规定了未成年人监护人以及学校、幼儿园在保护未成年人方面的一些职责,规定了司法机关办理未成年人案件应当采取的一些措施,还规定了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从业人员的准入资格制度等等,都是很有针对性的一些规定。针对校园欺凌的现象,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也增加了许多具体的措施。比如规定学校应当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制度;学校对学生欺凌行为应当及时制止和处理,并通知被欺凌和实施欺凌行为的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监护人;学校应当配合有关部门根据欺凌行为性质和严重程度,依法对实施欺凌行为的未成年学生予以教育、矫治或者处罚;对相关未成年学生应当给予及时的心理辅导和教育引导。这些具体的规定和措施将对预防、制止校园欺凌这一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行为起到非常积极的作用。谢谢。
我们关注到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三审备受关注,特别是关于夫妻债务的问题,请问草案三审稿是否在夫妻债务方面有更进一步的规定?
现行婚姻法没有具体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债务、共同债务的认定和承担。2018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司法解释,修改了此前司法解释关于夫妻债务认定的规定。目前看来,新的司法解释基本平息了有关争议和热点。因该司法解释刚出台实施不久,还需要进一步观察实践效果,因此,去年8月初审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未对有关夫妻债务认定问题作出规定。民法典各分编一审后,我们广泛征求包括社会公众在内的各方面意见,还专门就夫妻债务问题到一些地方调研,听取意见。目前,我们正在根据各方面的意见对这个问题作进一步的研究。
谢谢大家,今天记者会到此结束。
直播到此结束,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