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证照分离”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效
《中国人大》全媒体记者 丁显阳
开展“证照分离”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关系、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有重大意义。
2021年4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关于授权国务院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适用有关法律规定的决定,授权国务院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内暂时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7部法律的有关规定,期限为三年,要求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及时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并就暂时调整适用有关法律规定的情况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中期报告。
前不久,《国务院关于“证照分离”改革涉及暂时调整适用法律有关情况的中期报告》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报告显示,一年多以来,各地各部门有效落实法律调整适用的相关内容,大力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不断优化审批服务,推动数字化改革,初步建立起简约高效、公正透明、宽进严管的行业准营规则,政府治理效能得到提升,市场主体办事更加便利,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和创新动力得到增强,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报告介绍,开展试点以来,国务院各相关部门和自贸试验区政府聚焦企业和群众反映的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堵点”、“难点”、“痛点”问题,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以制度建设和规范为基础,通过理念转变、机制变革、流程再造、环节精简和方式创新,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政府依法治理水平,提升了治理效能。
根据评估调研情况,自贸试验区政府和市场主体普遍认为,改革试点一定程度上推进了政府部门的数字化改革,提高了行政管理工作和经营活动的效率,为市场主体带来了很多便利。
报告显示,市场主体数量增长趋势得到了加强。在自贸试验区内推行“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两类审批制度改革,其根本目的包括通过破除行业准入壁垒,简化审批流程,促进市场主体的进入与增长。自2021年7月1日在自贸试验区全覆盖改革试点以来,全国自贸试验区新设企业99.1万户,受惠于改革的有50.6万户,占比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