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新时代侨务工作情况的报告提请审议
建议尽快制定华侨权益保护法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对做好侨务工作、凝聚侨心侨力为实现中国梦而努力作出新的部署、提出新的要求。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强和改进侨务工作,形成共同致力民族复兴的强大力量。
4月24日,国务院关于新时代侨务工作情况的报告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报告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方和有关部门全面贯彻党和国家侨务工作方针政策和涉侨法律法规,紧紧围绕国家发展大局,密切与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联系,大力推动海外侨胞参与我国各领域交流合作,不断深化为侨服务各项举措,侨务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维护侨胞侨眷合法权益
报告指出,通过邀请接待海外侨胞代表参加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新中国成立70周年、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等重大活动,我国侨务工作不断加强团结引导,发展和壮大海外友好力量。
通过出台外商投资法及其条例,全面实施外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和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7次修订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大幅放宽外资准入限制,持续扩大鼓励外商投资范围,加强对侨资等外资企业的服务保障,持续加大吸引侨资的工作力度。
为切实维护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合法权益,深入开展侨商维权工作,组建“为侨资企业服务法律顾问团”,推动协助解决纠纷争端,为侨商安心投资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同时,依法保障华侨子女及华侨学生的受教育权。
为应对疫情不利影响,明确为暂居国内华侨华人免费接种疫苗等相关政策。各地深入侨资企业开展调研,推动出台有针对性的帮扶政策,助力侨资企业复工复产和转型升级。
“新时代的10年,是侨务工作改革创新、科学发展的10年,是侨务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作用显著增强的10年,是为侨服务更加系统、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获得实惠更多的10年。”报告指出,10年来侨务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关键在于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为本、为侨服务”的根本宗旨,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的根本利益。
侨情呈现新特点新趋势
报告显示,当前侨情呈现出一系列新情况、新特点、新趋势。具体表现为,侨胞构成发生深刻变化,经济科技实力稳步增强;侨胞融入主流社会意识增强,社会地位逐步提升;侨胞中华民族和文化认同增强,友好力量不断壮大;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利益诉求多元,为侨服务任务更加繁重等方面。
对此,报告对下一步推动新时代侨务工作高质量发展作出了安排。
要依法维护侨益,贯彻落实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及其实施办法等涉侨法律法规,积极回应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合理利益诉求。强化为侨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将为侨服务纳入国家公共服务规划,为侨胞和归侨侨眷提供普惠化、均等化的公共服务。
要推动完善便利海外华侨华人高层次人才回国(来华)创新创业政策措施,形成引进、使用、管理、服务高效机制。推动各地营造优良营商环境,为侨商投资提供便利化服务。
要持续推动和谐侨社建设,引导海外侨胞遵守住在国法律,充分展现守法诚信、举止文明、关爱社会、团结和谐的大国侨民形象。
推进侨务工作法治建设
报告提出,现行涉侨法律体系还不完善,国家层面目前针对华侨权益保护尚无专门法律,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较大幅度的修正距今已有20多年。为进一步推进侨务工作法治化建设,报告建议尽快制定华侨权益保护法。
2015年以来,广东、福建、上海、湖北等10省市先后颁布实施华侨权益保护条例。近年来,俄罗斯、韩国等国针对本国海外侨民开展立法工作,在借助侨务资源促进本国经济社会发展、引进海外侨民人才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对我国开展华侨权益保护法立法工作提供了有益借鉴。报告建议将华侨权益保护继续列入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
于1990年颁布实施的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在2000年作了修正,但随着侨情发展变化,归侨、侨眷的权益诉求范围更加广泛,其中一些条款已不适应形势发展。报告建议开展深入调查研究,及时修改完善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进一步增强法律的可操作性。
此外,报告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再次适时开展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执法检查,并在开展其他涉侨法律的执法检查时,更加重视对涉侨权益的保护。(赵晨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