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提瓜和巴布达议会
一、安提瓜和巴布达议会成立于上个世纪50年代。议会由(英国)女王、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女王的权力由其任命的安巴总督代为行使。参议院有17名议员,其中10名参议员由总理提名,4名参议员由反对党领袖提名,1名参议员由总督直接提名,1名参议员由巴布达委员会提名,1名参议员从巴布达的居民里选出。众议院由17名众议员组成,从安巴17个选区中民选产生。
二、参议员和众议员选举条件相同,均为21岁以上,在安巴居住1年以上并且身体健康人士。选民条件为任何年满18岁的安巴居民。参议员选举采取提名任命制度,众议员选举方式为民选。众议员选举事宜由安巴选举委员会负责。安巴17个选区的选民分别选出代表本区的众议员各1名。选举采取简单多数原则,在9个选区以上胜出的党派组阁成立新政府。其中,国家总理从获胜党派众议员中推举产生。
安巴于2009年3月12日大选,联合进步党获得9席,安提瓜工党获得7席,巴布达人民运动(支持联进党)获得1席。众议员平均年龄50岁,有1名女性。
三、参议长、副参议长在大选后第一次参议院会议上选出。众议长、副众议长在大选后第一次众议院会议上选出。任期从任命时起至下届大选前议会解散时终止,一般为5年。参议长、副参议长须从参议员中选出。众议长可为符合众议员条件的任何人,副众议长须从众议员中选出。参议长、副参议长、众议长、副众议长均不得是部长或议会秘书。安巴新一届议会将于大选结束90天后召开,目前尚未决定本届参、众两院院长。
四、参议院开会法定出席人数为6人,众议院法定出席人数为6人或更多人数。议案表决通过必须超过与会议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二。每年11月底至12月初安巴定期召开下一年度财政预算议会,其余会期并无固定时间。
参、众议院均有立法提案权。提案须经参、众两院通过后提交总督批准实施。如果参议院连续两次拒绝通过众议院提案,众议院可自行呈总督批准。预算提案权只能由众议院行使,参议院无权修改,如参议院拒绝通过,众议院可自行决定呈总督批准。
五、参、众两院有一秘书处,负责协调参、众两院事务。秘书处设立1名书记员、1名副书记员。安巴议会无专门议会研究部门、党团会议或党团委员会等。
六、安巴议员工资待遇如下:众议员中总理每月4166美元,副总理每月3666美元,部长每月3333美元,国务部长每月2000美元,议会反对党领袖每月2222美元,其余众议员每月1666美元。参议长每月1296美元,副参议长每月1111美元,其余参议员每月740美元。
七、安巴议会经费来源为总理府办公室,议长和议员出访无专门审批程序。安巴议会主要通过联邦议会组织与他国议会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