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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赴山东省滨州市调研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 中国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21年06月03日 23:55

10月26日至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调研组赴山东省滨州市,就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情况开展调研。调研组与山东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负责同志,滨州市人大、滨州市各区县和部分乡镇人大(街道工委)负责同志座谈交流,并先后到邹平市明集镇人大代表联络站、韩店镇人大代表联络站、长山镇大由责任区人大代表联络站实地考察,深入了解基层情况。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决策部署

2015年6月,党中央转发《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同年10月,山东省委制定出台《中共山东省委关于加强全省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实施意见》。滨州市委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的有关文件,及时制定出台《中共滨州市委加强全市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实施意见》,对全市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作出具体安排。滨州市人大出台《滨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深化和创新乡镇(街道)人大工作的指导意见》,从7个方面明确乡镇(街道)人大依法履职、创新代表活动的具体要求。沾化区、邹平市、博兴县等地结合本地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制定出台关于加强本地区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落细落实任务举措。

全市各级党委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县乡人大工作纳入党委工作整体布局,明确任务、完善措施,推动中央决策和省委要求落到实处。2015年12月,市委召开全市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座谈会,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入研究探讨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具体措施,确保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无棣县立足本地区人大工作情况,连续5年召开县委人大工作会议,对全县人大工作和建设情况持续跟进,及时部署。2018年6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全市县乡人大工作经验交流会,系统总结全市贯彻落实中央文件取得的成绩,交流经验,改进工作。

二、县乡人大职能作用更好发挥

滨州市各县乡人大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县乡人大工作,在依法行使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权、选举任免权等方面不断取得新的进展和成效。

一是着力提升监督工作针对性、实效性。全市各县乡人大聚焦事关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健全监督工作机制,创新监督工作方法,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不断提升。沾化区制定出台专题询问(质询)暂行办法、执法检查办法、关于开展“三议两评”分组跟踪监督工作的意见等,为监督工作高效、有效开展提供了坚实制度保障。无棣县实行“议题确定、学法调研、视察检查、意见反馈、会议审议、会后督办、落实票决”的“全程闭环式”监督工作机制。惠民县在建立并开通预算联网监督系统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互联网+大数据”监督模式,不断拓展人大预算监督的深度和广度。阳信县聚焦房地产管理工作持续跟踪监督,6年来共开展1次专题询问、5次专题调研、听取审议5个工作报告、组织4次满意度测评,推动房地产管理工作始终在正确轨道上进行。邹平市创新政府部门述职评议工作,邀请近100名滨州市、邹平市人大代表对所有政府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履职情况进行评议,现场打分并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

二是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全市各县乡人大紧紧围绕本地经济社会发展中带有全局性、根本性、长远性的重大事项依法作出决议决定,普遍建立了民生实事代表票决制,形成了前期调研、项目征集、征求意见、研究讨论、会议票决等全链条工作流程。博兴县等地制定并落实规范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有关制度,明确行权原则,界定行权范围、规范行权程序。邹平市出台《关于实行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的意见》,推动县乡两级人大代表票决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一年来通过邹平市人代会票决产生民生实事项目8个,各镇、街道通过镇人代会、街道选民代表会议票决产生民生实事项目128个,一大批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民生实事项目落地生根。

三是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全市各县乡人大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行使选举任免权相统一,确保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和组成人员,普遍开展任前发言、宪法宣誓等工作。阳信县建立并完善以“任前法律考试与考察审核、会议任职表态与审议票决、任职宪法宣誓、任后跟踪监督”的“四位一体”任免工作机制,有效强化任命人员的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公仆意识。

三、代表工作取得新发展

近些年来,全市各县乡人大在同级党委的领导下,坚持把代表工作作为人大工作的基础性工作,积极拓展代表工作内涵,探索做好代表工作、发挥代表作用的有效途径,代表工作扎实而富有成效。

一是加强代表履职平台建设。召开全市基层人大代表联络站规范化建设观摩会议,在全省率先推广“家、站、点”三级阵地建设,构筑横到边纵到底的代表联系群众工作格局,统筹推进全市一体化网上人大代表联络站建设,逐步实现网上联络站与实体联络站一一对应,畅通“线上+线下”联络双渠道,推进人大代表联络阵地不断向基层延伸。目前全市已建成乡镇(街道)实体代表联络站92个,社区、村居代表联络站(点)478个。滨城区在开展人大代表“家、站、点”三级阵地建设时,探索形成具有滨城特色的“1+1+6+N”工作模式,即每个乡镇街道建设1处代表之家、每个大社区建设1处代表联络站、按照属地行业特点建设6个专委特色联络站、在有条件的村居或企事业单位建设N个代表联络点。邹平市韩店镇按照“有固定场所、有办公设施、有标牌标识、有工作制度、有活动经费、有活动记录”的“六有”高标准打造代表联络站。

二是健全完善“双联”制度。全市各地普遍开展以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人大代表、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为主要内容的“双联”工作,不断密切常委会与代表、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滨城区及时总结开展“双联”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吸收形成《关于深入开展“季度双联”活动的意见》、《关于深入推进“季度双联”的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对“双联”工作进行细化、量化、规范化。惠民县在做好“双联”工作的基础上,推动“一府两院”密切联系人大代表,大力开展“三联三创”活动,努力创建人民满意的人大常委会,创建人民满意的人大常委会机关,创建为民务实清廉的人民政府、公平正义的人民法院和规范公信的人民检察院。邹平市明集镇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扎根基层、直面群众的优势,引导人大代表争当新时期基层社会治理的“八大员”,即社情民意信息员、矛盾纠纷调解员、政策法规宣传员、民生事项代办员、安全环保巡查员、环境卫生监督员、干群关系联系员、重点人群辅导员。

三是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建议。全市各县乡人大坚持把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及时交办、跟踪督办、抓好落实,抓好重点建议办理,不断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效。滨城区、沾化区、无棣县、博兴县等地将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指标,建立并不断完善重点建议督办制度,每年选取若干项人民群众关注度高的建议由负责相关工作的常委会副主任牵头督办,领衔代表全程参与,切实提高建议办理工作质量和水平。博兴县推动代表建议办理由“答复满意”向“结果满意”转变,安排县政府主要领导参加代表意见建议分办会,传导办理压力,县人大换届以来共办理代表建议237件,当年解决率超过90%。惠民县在人代会期间举办代表建议现场解答会,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和人大代表进行面对面交流,在一问一答中督促有关部门查问题、挖原因、定目标、做承诺、抓落实,推动解决一批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难事实事。

四是扎实做好代表服务保障工作。坚持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健全完善代表工作机制,组织代表参加培训,建立健全代表履职档案,加强代表监督管理,保障代表活动经费,努力为代表依法履职提供服务保障。邹平市定期举办人大代表学习培训班、专题学习班,组织代表围绕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战略等主题赴青州市、寿光市等地开展实地学习。惠民县邀请优秀代表作辅导报告,讲述履职故事,传递“代表好声音”。阳信县加强代表履职监督管理,制定人大代表“5+1”履职清单,制发代表年度履职手册和履职评价登记表,制定代表辞职暂行办法,使代表履职有方向、代表监督有标尺、代表辞职有章程。邹平市韩店镇对辖区内78名人大代表实行“一代表一档案”、“一年一档”,收集整理代表履职情况,为加强代表履职监督管理做好基础性工作。邹平市长山镇对无固定收入的71名镇人大代表按每人每年500元标准发放误工补贴,为代表履职提供经费保障。

四、县乡人大自身建设不断加强

全市各县乡人大认真落实党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和省委、市委出台的有关文件,聚焦新时代人大工作新任务新要求,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机构,充实工作力量,人大自身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

不断完善规章制度。全市各级人大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贯彻落实同级党委决策部署,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对人大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重要问题、重大决定、重要活动安排,都及时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各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普遍制定或修订了常委会会议和主任会议议事规则、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常委会组成人员分工联系乡镇人大办法等制度措施,基本实现了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乡镇人大议事机制得到进一步规范,普遍推行人代会“两会制”、主席团“季会制”,助推乡镇人大工作更加高效、更有实效。

健全机构设置、充实工作力量。2016年7月,山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关于山东省县(市、区)新一届人大代表及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进一步扩大县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数量,充实县级人大常委会工作力量。目前,全市县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比往届普遍增加8—10个,专职组成人员比例进一步提升。在各级党委的支持下,全市各县级人大不断健全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等机构设置,基本涵盖了常委会行使职权所需的各项职能。经近几年的增设调整,无棣县目前设有监察和司法、财政经济、农业农村、教科文卫、城建环保、社会建设6个专门委员会,常委会机关设立办公室、信访室、研究室、人代工委、法工委、预算工委“三室三委”6个工作机构,其他各区县人大的机构设置情况也大体类似。大部分县级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不占人大机关编制,部分县级人大机关通过增加事业编、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来补充工作力量。全市各乡镇人大普遍配备了专职人大主席、副主席和工作人员。针对部分乡镇改为街道的实际,各县级人大常委会在有条件的街道设立了工作委员会。

五、继续做好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建议

调研中,地方人大同志集中反映了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主要有:

一是进一步加强人大机关队伍建设。地方人大同志提出,2015年中央文件下发后,全市县乡人大工作力量得到了补充,但编制偏紧、工作人员年龄偏大、专业人才缺乏、“一人一委”等老问题在不同程度依然存在。有的区县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尚占用人大机关编制,转到人大工作的专委会专职委员未实现“编随人走”,这使得人大机关的编制更加紧张。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深入研究县乡人大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推动地方做好人大干部队伍建设总体规划,优化常委会组成人员结构,加大对基层人大干部培训力度。

二是持续推动解决县乡人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地方人大同志提出,县乡人大工作中还有不少困惑,监督工作尚存在程序性监督多、实质性监督少,“弹性”监督多、“刚性”监督少,建议性监督多、强制性监督少的“三多三少”问题;在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方面,存在对重大事项范围把握不够准、行权程序还需规范等问题。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县乡人大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共性问题加强调研和指导,总结推广近年来各地人大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机制。

三是合力做好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地方人大同志提出,新一轮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将于2021年上半年开始,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在深入调研、认真剖析换届选举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制定务实管用的工作文件,并在创新选民登记方式、优化代表结构、改进选举方式、丰富宣传教育途径等方面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

调研组成员:陈勇 魏腾飞

本文为《人大工作研究》2020年第55期

编 辑: 陶宏林
责 编: 于 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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