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省鹤壁市人大工作和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2020年9月23日和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调研组到河南省鹤壁市开展调研。调研组召开市、县、乡三级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座谈会,听取鹤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史全新同志、副主任张艾芳同志的情况介绍,与鹤壁市下属两县三区、部分经济开发区和街道工委人大负责同志深入交流;考察鹤壁市人大代表综合服务中心、岗坡村人大代表联络站、唐庄社区人大代表联络站、鹤鸣湖农业农村人大代表联络站,以及河南仕佳光子科技公司、天海集团、国立光电、5G产业园、农业硅谷等企业和园区,实地了解人大工作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从调研情况看,鹤壁市各级人大围绕地方党委贯彻党中央大政方针作出的决策部署,依法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展现出凝心聚力、干事创业的良好精神风貌,人大工作有思路、有办法、有创新,特别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开展有声有色的立法、监督等工作,推动人大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形成了一批好做法好经验。
一、以创新举措贯彻落实中发〔2015〕18号文件
2015年党中央转发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和改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后,河南省委制发《关于加强全省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实施意见》,鹤壁市委两次召开人大工作会议,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意见》、《关于推进新时代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作出具体部署。鹤壁市人大常委会围绕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先后召开17次县乡人大建设会议,每年人代会都专项研究县乡人大工作,每季度都召开县乡人大主要负责人和基层代表工作会议,工作抓得很紧,一些做法也很有特色:
一是开展“讲政治、懂法律、守规矩、强能力、争做出彩人大人”专题活动。提升各级人大组成人员和工作人员的学习能力、调研能力、监督能力、创新能力、担当能力。市人大常委会用了4个月的时间,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集中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开展宪法法律知识培训,强化对中央18号文件和有关决策部署的理解,结合以案促改工作要求强化作风建设。通过这项活动,提升了各级人大及其组成人员、人大代表的履职能力,调动了大家担当尽责、开拓创新的使命感责任感,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同级党委决策部署、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打牢政治基础和思想基础。
二是加强基层人大工作机构建设。瞄准经济功能区和街道人大工作薄弱的短板,出台《县区人大常委会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办法(试行)》、《关于加强经济功能区人大工作的意见》等文件,从制度上明确经济功能区、街道人大工委的工作程序、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比如,组织经济功能区人大代表参与重大决策;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人大代表会议,听取管委会工作报告、计划报告和预算报告;每年组织不少于两次政情通报会,对预算执行、重大投资、重点项目和民生实事项目推进等专项工作进行讨论并提出建议意见等。目前,全市3个经济功能区、31个街道全部建立人大工委,安排了办公场所、配备了工作人员、建立了议事、例会、报告、联系代表等工作制度。
三是探索街道民主议政会制度。在鹤山区4个街道开展试点,以辖区内各级人大代表为主体,吸收居民代表、单位代表、外来人员代表参加,共同听取街道办事处对本街道经济社会发展安排及执行情况的通报,提出意见和建议。目前全市3个经济功能区也开始试行街道民主议政会制度。鹤壁市人大的同志认为,这一做法弥补了街道和开发区人大工作机构难以决定重大事项和开展监督的不足,解决了不同选举单位选出的人大代表不了解本辖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问题,拓展了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参政议政的渠道。
四是开展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选取7个乡镇开展试点,由乡镇人大主席团征集提出民生实事候选项目,在乡镇人代会上提请人大代表投票表决。确定的民生实事项目作为当年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乡镇人大组织人大代表全过程监督落实。通过试点,鹤壁市人大进一步坚定了决心,现在正在县区人大常委会推进。比如,今年浚县召开人代会就将代表票决民生实事项目作为一项重要议程,确定了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建设多条城市道路等10个项目为2020年县政府要办的重要实事。鹤壁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认为,民生实事项目票决制是人大履职的新方式,体现了“三者有机统一”根本要求,打通了党委决策、人大决定、政府执行、公众参与的民主路径,既解决了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也激发了代表履职的积极性,探索了人大工作从“为民作主”向“由民作主”的转变,是加强和完善基层治理的有效路径。
经过几年的努力,鹤壁市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取得很大进步。5个县(区)人大均设立法制、财政经济等专门委员会,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一般7个左右。19个乡镇均设立人大主席团,每年召开2次代表大会会议;乡镇人大均设有专职主席。3个功能区人大工委主任由党工委书记兼任,设1名专职副主任,明确工作人员1—2名。31个人大街道工委主任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兼任,设1名专职副主任、3—5名委员,配备1名工作人员。全市五级人大代表2526名,全部编入人大代表联络站开展活动。
二、以创新思维推动人大立法、监督工作高质量
贯彻河南省委、鹤壁市委关于推进新时代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要求,鹤壁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了“五四三”的总体工作思路。“五”就是践行“五同”理念,与党委同心,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政治方向;与政府同力,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与法律同向,积极推进法治鹤壁建设;与代表同行,密切同人民群众联系;与时代同步,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四”就是弘扬“四石”精神,以坚如磐石的信念讲政治,以滚石上山的精神抓履职,以滴水穿石的恒心优服务,以踏石留印的作风抓落实。“三”就是努力实现“三个高质量”目标,以人大党建高质量,促进人大履职高质量,助推经济社会发展高质量。主要举措有: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积极争取党委对人大工作的支持。鹤壁市把人大工作纳入党委工作总体布局,规定市、县(区)委每届任期内至少召开一次党委人大工作会议,各级党委每年至少专题听取一次人大工作汇报,定期研究人大工作和建设的重大事项和重要问题,把党委领导人大工作、党委部门支持人大工作、“一府一委两院”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在党委的领导和支持下,人大工作和建设取得前所未有的大发展,人大的职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鹤壁市人大的同志表示,现在人大工作已经从“后排”走到了“前排”,这得益于各级党委的真重视、真领导、真支持。
(二)突出地方特色,努力做好立法工作。鹤壁市是河南省首批获得立法权的城市。5年来,鹤壁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找准地方立法补充、先行、创制的定位,自觉把立法工作放在国家发展大局、地方发展全局来谋划推进,先后制定了8部地方性法规,积累了一些工作经验。一是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出台《鹤壁市地方立法条例》,对立法准备、审议表决、法规报批、公布解释等作出规定,健全了法规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清理机制,提高了立法工作规范化水平。二是加强历史文化保护。鹤壁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浚县是全省唯一的县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鹤壁市人大制定《鹤壁市浚县古城保护条例》,划定保护范围,加强规划管理。流经鹤壁的淇河是《诗经》文化的重要发祥地,《诗经》卫风中有39篇直接描绘了淇河两岸的优美景色和风土人情,市人大及时出台《鹤壁市淇河保护条例》,守护中华民族的文化传承和共同精神家园。三是服务城市建设和管理。鹤壁市是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市、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示范城市、国家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鹤壁市人大常委会制定《鹤壁市循环经济生态城市建设条例》,突出特色发展定位,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四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出台《鹤壁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在全省率先完成大气污染防治地方立法,为改善京津冀地区大气环境质量作出贡献。
(三)突出监督重点,增强工作实效。鹤壁市人大常委会提出,把“党委工作的重点、政府工作的难点、群众反映的热点、法治工作的弱点”作为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加强法律法规实施监督和对“一府一委两院”的工作监督,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一是紧扣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地方党委贯彻党中央大政方针作出的部署安排,持续聚焦三大攻坚战、乡村振兴、“六城联创”、营商环境、民营经济、扫黑除恶等重点工作开展监督。去年以来,开展了20多次市县人大联动视察调研,围绕非公有制经济、营商环境等问题开展了7次专题询问。二是加强预算审查监督。努力做到对政府预算全口径审查、全过程监管,强力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完成了人大预算审查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政府向人大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两项重点改革任务,每年都听取和审议政府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三是探索开展高质量发展城市建设工作评议。今年组织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对法院、检察院,32个政府部门、11个公共服务单位开展工作评议,评议聚焦司法机关和政府部门工作绩效、聚焦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聚焦各单位办理代表建议情况,通过代表评、网络评、第三方评等方式,上下联动、靶向监督、量化打分、整改销号,有力推动了有关方面加强改进工作,也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
三、以代表工作创新增添人大工作新活力
鹤壁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工作,把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职、更好发挥代表作用作为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的重要抓手,连续出台《关于加强人大代表综合服务中心和代表联络站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代表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三联系三服务”制度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推动代表工作迈上新台阶,也带动人大工作充满生机活力、更加“有声有色”。
(一)构建代表履职“三位一体”平台。建设人大代表综合服务中心、代表联络站、智慧人大(代表履职网络平台),进一步健全代表联络机制和平台,畅通社情民意反映和表达渠道。目前,鹤壁市和下辖的5个县区建成人大代表综合服务中心6家,负责为市、县(区)人大常委会开展监督、立法、代表联络等工作提供服务,兼具服务各级人大代表、对外宣传展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研讨、立法研究、主任接待日和专业代表小组开展活动等功能,并指导各级人大代表联络站开展工作。建成人大代表联络站77个,实现5个县区、3个功能区的50个乡镇(街道)全覆盖。同时,开通代表服务微信公众号、短信工作群等线上平台,在淇滨区试点推进“互联网+代表履职”平台建设,构建代表履职、建议办理、手机APP等板块,为代表建立电子档案,及时记录代表活动,实现代表建议掌上办、履职痕迹全记录。按照市人大加强人大代表综合服务中心和代表联络站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下一步将搭建全市代表履职网络平台,开发推广代表履职APP,为人大代表提供工作便利。
(二)以“四化建设”规范代表进站活动。一是代表进站全员化。按照“就地就近、便于活动、务求实效”的原则,在县乡人大代表小组的基础上将全国、省、市三级人大代表纳入,形成五级人大代表全进站、全覆盖。二是开展活动长效化。要求代表联络站每年开展活动不少于6次,主要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以及立法、监督等工作安排,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调研和视察等活动,依法对地方国家机关进行监督。三是处理意见规范化。人大代表接待选民和群众提出的意见,遵循“谁接待、谁答复”的原则,能够即时答复的应当即时答复;不能即时答复的,交有关方面协调解决;属于省、市职责范围的,可以由省、市人大代表以建议形式向省、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人大代表要跟踪监督,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四是学习述职常态化。代表联络站每年组织代表参加学习交流活动不少于2次,每年定期组织县乡两级代表向选民报告执行代表职务、履行代表义务的情况,记入当年代表履职档案。目前,鹤壁市各级人大普遍制定了代表联系群众的办法,建立“代表接待日”等工作机制,实现代表接待选民常态化。人大代表中的市级领导也要每年至少一次进代表联络站开展联系人民群众活动。
(三)全面强化代表工作制度机制。鹤壁市人大常委会今年9月出台的进一步加强代表工作的实施意见,从加强对代表工作的领导、深化同代表联系、落实和完善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机制、高质量做好代表议案建议工作、组织好代表闭会期间的活动、加大代表工作宣传力度、加强代表自身建设、提高代表履职保障水平等8个方面提出30条具体措施,全面加强代表履职管理和服务保障。比如,市人大提出“三联系三服务”制度,要求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人大代表、人大代表与选举单位代表和群众、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与乡镇(街道)人大的联系,提升服务中心、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水平。规定常委会组成人员每人联系4—6名人大代表,每年与每位代表联系次数不少于4次,联系情况记入代表履职档案。按照“九有”、“五公开”、“四化”、“三覆盖”要求,开展星级代表联络站创建活动,印发考评办法,要求每位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分包2—3家星级联络站建设。完善市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规定每次常委会会议邀请5名基层代表列席,确保每位基层代表在任期内都能列席一次常委会会议。开展“聚力乡村振兴、人大代表在行动”主题实践活动,要求代表就这一主题提出一件高质量议案建议、协调解决一个困难、帮扶一个贫困户,等等。
调研组在考察人大代表联络站时看到,各站均把代表信息、工作制度、年度计划、代表联系服务情况、代表履职活动情况张贴在醒目处,代表接待群众都有台账可查。在淇滨区岗坡村代表联络站,我们查阅了今年以来的台账,有要求在河边设立游泳安全提示牌的,有要求对道旁树进行维护的,每件事都是群众身边的小事,每件事都有代表署名和督促落实情况。在鹤鸣湖农业农村人大代表联络站,驻站代表正在研究该村没有公交车直达高铁站的问题,以及村民反映的通了自来水后下水道建设未跟进,污水无法处理的问题。在唐庄社区代表联络站,我们看到人大代表和小区居民共同建立的“红马甲调解室”,调解邻里纠纷,化解群众矛盾。
四、地方人大反映的一些问题和建议
在座谈和考察中,地方人大的同志和人大代表也反映了人大工作和建设中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比如,县乡人大代表候选人年龄偏大、知识结构偏低、履职能力较弱的问题;县乡人大基层代表比例偏低,县区常委会组成人员专职化比例不到60%,县乡人大班子成员复合型、专业型人才偏少的问题;城镇化快速发展中“流出”选民政治权力被虚化、“流进”选民政治权力“被委托”、农村“空心化”等问题;地方人大常委会立法、监督人才不足、缺乏专业培训和工作指导的问题;囿于编制,县乡人大工作机构和力量薄弱的问题;开发区、街道人大职能弱化、缺乏上位法和顶层设计支撑的问题等。他们提出了一些建议:
一是对中发〔2015〕18号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开展一次“回头看”。推动解决各地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不平衡不落实的问题,研究适当提高省、市两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专职化比例提高要60%以上、常委会领导班子应有专业化干部配备、乡镇人大应当配备专职副主席的要求。
二是尽快出台县乡人大换届选举的指导性文件。指导性文件要有针对性地回应目前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比如,代表结构要求与代表素质能力之间的矛盾,党委人事安排影响提名推荐和后续工作的问题,个别独立候选人问题、基层代表名额问题、代表多重身份界定问题,等等,明确考察标准和具体要求。
三是希望全国人大常委会加强对地方立法工作的指导。推动解决地方立法雷同、立法项目储备不足、立法人才短缺等问题。适当扩大全国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的范围,多考虑鹤壁这样基础条件好、工作经验多的中部城市。
四是解决开发区、街道人大职能弱化的问题。建议出台试点办法,允许地方先行先试,鼓励基层人大工作创新。要尽快修改地方组织法,明确赋予地方人大常委会在开发区设立人大工作机构的权力。研究从根本上解决开发区、街道没有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问题。
调研组成员:翟炜 施祖军 许崇峰 程旭
本文为《人大工作研究》2020年第5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