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举行记者会
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和完善”回答记者提问
人民日报北京3月10日电 (记者秦佩华)3月10日下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举行记者会,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李飞,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信春鹰,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山东大学校长徐显明,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和完善”相关问题回答了中外记者的提问。
提高立法质量是立法工作的永恒主题
在回答如何提高立法质量问题时,李飞说,提高立法质量是立法工作永恒的主题。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始终坚持提高立法质量。只有提高立法质量,才能使我们制定的法律能够立得住、行得通。
李飞说,首先,法律要反映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制定法律首先要符合客观规律。其次,能够体现党的政策主张和广大人民的共同意志。经过实践检验正确的方针政策要通过法律把它固定、确定下来。法律要体现以人为本,所以要体现广大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同时法律也要符合我国的实际,不能超前,也不能落后。法律要有可操作性,这些都是我们提高立法质量需要达到的方面。
李飞表示,通过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保证法律的质量,经过长期探索,积累了不少经验,如不断扩大公民参与立法的渠道和方式,充分发挥各级人大代表参与立法的作用,发挥专家学者的作用,加强立法项目的前期评估,开展立法后评估的工作,聘请了一批语言文字专家把关等。
239部法律构成了体系核心内容
法律体系有着丰富的内容,徐显明说,“我们打比方说一个国家的法律体系像什么?就像一棵大树,宪法就像树干,在树干上有七条主枝,也就是我们讲的七个法律部门。在主枝上面有很多旁枝和叶子,这就是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在这个树上挂满了累累的果子,每一个果子都代表着国家的一项制度。”
据介绍,现在宪法相关法一共有38件,民商法一共有33件,行政法有78件,经济法有60件,社会法有18件,刑法有1件,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有10件,如果再加上宪法是239部,这239部构成了现行法律体系的核心内容。
从三个方面对法律体系进行完善
信春鹰说,完善法律体系是一个永无止境的任务,因为社会生活没有止境,所以法律体系的完善也没有止境,社会的发展永远会给法律体系提出新的任务和新的要求。
从现在来看,2010年法律体系形成后,我们要从三个方面对这个体系进行完善:一是更加注重对现行法律的修改完善。有些法律的规定在制定法律的时候是合理的、有效的,但随着社会发展它可能会出现问题,可能不那么有效、不那么合理,我们就要对这个法律进行修改。二是更加关注配套法规的制定工作。法律的实施是一个很复杂的事情,法律规定有时候比较原则,很多法律法规的落实要靠配套法规的制定。三是根据社会发展的需求制定法律,制定法律也是永远没有尽头的工作,因为总会有新的问题被提出,需要通过法律手段调整。
“在法律体系形成之后,完善的工作应该说更有挑战性。”信春鹰说。
信春鹰说,“十二五”期间立法项目重点可能会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推动经济结构的调整和转型。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是“十二五”期间很重要的任务,同时也是要通过法律手段来调整的一个问题。第二,加大保障民生的力度。两会期间,大家都在热烈讨论一个问题,怎样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缩小贫富差距或缩小收入差距?我们希望通过国家法律调整手段,能够使社会财富的分配更加公平,使所有人都能共享。
加强法律执行是一个大课题
“常言道,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难于法之行之。”李飞说,实际上在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上确定了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基本方针,即“四句话、十六个字”,就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四句话实际是两层含义:一层是必须加强法制建设,加强立法工作,使我们国家各项事业的发展都有法可依,纳入法制的轨道。另一层面,我们制定的任何法律都必须要执行,如果违反了要予以追究。这十六个字是完整的有机整体,就像我们说的无法可依和有法不依对一个国家的发展来说都是一个大问题。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时候更强调后三句话,即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现在全社会对法律的执行情况更加关注,这些年我们制定任何一部法律通过的时候都强调要保障法律的执行。
“总的来说,怎样进一步加强法律的执行确实是一个大课题,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从上到下都要尊重法律的尊严,自觉地执行法律、遵守法律。我想经过共同努力我们的法制建设会越来越好。”李飞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