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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特别的生态,最特殊的保护

——栗战书委员长率队赴西藏就青藏高原生态保护立法进行调研

《中国人大》全媒体记者 李小健

来源: “全国人大”微信公众号  浏览字号: 2022年07月25日 09:25

7月13日,栗战书委员长在日喀则雅鲁藏布江北岸南木林生态示范区考察植树造林情况。摄影/新华社记者 翟健岚

蔚蓝的天空、洁白的雪山、奔腾的江河、静谧的湖泊、深邃的峡谷、广袤的草场、珍稀的动物、盛放的格桑花……青藏高原被誉为“世界屋脊”、“地球第三极”和“亚洲水塔”,是大自然赐予中国人民和全人类的宝贵财富。

保护好青藏高原生态环境,利在千秋、泽被天下。2022年7月12日至1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率队深入西藏自治区林芝、日喀则、拉萨等地,就青藏高原生态保护立法进行调研。

栗战书在调研中强调,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导青藏高原生态保护立法,坚持系统保护、协同保护、特殊保护,以科学的精神,制定一部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的好法律,守护好雪域高原的山山水水、一草一木。

全国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杨振武、全国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王洪尧、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主任宋锐、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王瑞贺等参加调研。

西藏自治区党委书记王君正,西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洛桑江村,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委、秘书长达娃次仁陪同调研。

重大立法 切实保护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生态根基

青藏高原包括西藏和青海两省区全部,以及四川、云南、甘肃和新疆等四省区部分地区,总面积约258万平方公里,大部分地区海拔超过4000米。

作为我国面积最大、世界海拔最高的高原,青藏高原是珍稀野生动物的天然栖息地和高原物种基因库,是我国乃至亚洲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青藏高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亲临青藏高原考察并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要站在保障中华民族生存和发展的历史高度,坚持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对世界负责的态度,抓好青藏高原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工作”。

2020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召开的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上指出,“保护好青藏高原生态就是对中华民族生存和发展的最大贡献”。2021年6月和7月,习近平总书记分别深入青海、西藏考察调研,对推进青藏高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作出重要指示。2021年7月9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青藏高原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方案》。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迅速行动,发挥立法主导作用,加快推进青藏高原生态保护立法工作,将其列为今年的重大立法任务。

今年1月14日,青藏高原生态保护立法工作专班第一次会议在京召开,栗战书委员长出席会议并讲话。4月2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又召开了青藏高原生态保护立法座谈会。目前,经过深入调研,数易其稿,立法工作专班已经拿出了法律草案文本。

7月14日下午,栗战书在西藏拉萨市主持召开青藏高原生态保护立法座谈会时指出:“制定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藏高原生态保护重要指示要求的重大举措。”

栗战书强调,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藏高原生态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充分认识青藏高原生态保护立法的重大意义、特点要求,进一步凝聚共识,高质量做好立法工作,切实保护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生态根基。

访山问水 用法治力量把青藏高原的生灵万物保护好

青藏高原是世界上生态环境最好的地区之一,不仅生物多样性极其丰富,而且保存相对完好。可以说,青藏高原最大的价值在生态、最大的责任在生态、最大的潜力也在生态。

湍急的雅鲁藏布江由西向东,一路狂奔,与被称为西藏最美河流的尼洋河,邂逅于“雪域江南”的林芝,日积月累形成了雅尼国家湿地公园。

7月12日下午,栗战书和调研组成员抵达林芝,实地察看雅尼国家湿地公园建设情况。

驻足观景台,栗战书和调研组成员凭栏远眺,湿地美景尽收眼底:河流碧波潺潺,草木绿意盎然,与远处崇山峻岭、圣洁雪峰浑然一体,既有江南之灵秀,又不失高原之雄壮。

湿地公园负责同志介绍,公园总面积8738公顷,水面海拔2920米,水量丰沛,生物种类丰富,分布着野生植物534种,野生动物234种。2016年以来,累计投入3010万元,实施湿地保护与修复,恢复植被面积1839亩,有效维护了湿地生态健康。

“这是蒿草吧?”“黑水鸡在这里栖息?”栗战书下到湿地公园的坡面,了解湿地植被及野生动物保护等情况,嘱咐工作人员再接再厉,继续加强保护力度,让湿地公园的“颜值”更高。

距离雅尼国家湿地公园不远处的八一镇巴吉村,有一处生态奇景——世界柏树王园林。

园林景区负责同志告诉调研组,园林内有大小柏树1000余棵,其中,千年以上柏树396棵。在古柏树中央有一株巨柏,树龄逾3200年,树高57米,被称为“世界第一巨柏”。

“古柏树都分布在哪些地区?其他地方有吗?”栗战书询问。

园林景区负责同志介绍:“这类柏树品种,仅存在于雅鲁藏布江部分河谷。而大面积的,只有这一片。为保护好古柏树,园区为每一株古柏树建立了保护档案,一树一本、一树一策。”

“柏树王国,名副其实!”栗战书看了后,赞许地说,“这些百年、千年的古柏树,全世界唯西藏独有,十分珍稀,一定要用科学的方法和措施养护好”。

水是生命的源泉,大江大河孕育、延续了灿烂的人类文明。青藏高原,是众多大江大河的发源地。

12日傍晚,栗战书和调研组成员来到尼洋河畔,了解河流生态环境保护情况。清澈透绿的河水,在河道中间静静地流淌。裸露的河床,铺满着大大小小的鹅卵石。

7月12日,栗战书委员长来到林芝尼洋河畔,了解河流生态环境保护情况。摄影/新华社记者 翟健岚

栗战书随手捡起一块鹅卵石,感叹地说:“因为有鹅卵石的过滤,河水才会清清如许。鹅卵石是水环境变化的见证者,它中间的这一小段纹路,就需要成千上万年才能形成。”

草木含情,山水有意。察看这里的生灵草木,感受这里的万水千山,栗战书若有所思:“自然万物皆有灵,你损害、破坏大自然,大自然就会报复、惩罚你。所以,我们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用法治力量把青藏高原的生灵万物保护好,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造林披绿 “这是我们党、国家,是西藏人民对于世界的贡献”

青藏高原一方面生物多样性极其丰富,另一方面生态环境比较脆弱,承载力低下。一旦遭到破坏,治理和修复难度非常大。

由林芝向西,就是海拔更高的日喀则市。7月13日下午,从市区乘车半个小时左右,经过一段崎岖的石子路,栗战书和调研组成员来到了雅鲁藏布江北岸南木林生态示范区。

曾经的南木林县,是一片寸草不生的戈壁荒滩,自然环境恶劣。“举目远望一片沙,大风一起不见家”,就是它的真实写照。

南木林县相关负责同志介绍,生态示范区于2014年启动建设,总规划42万亩,计划利用17年时间完成。近年来,南木林县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自觉算好长远账、整体账、综合账,推动示范区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截至目前,累计完成投资1.5亿元,植树造林3万余亩,栽植新疆杨、榆树、沙棘等各类苗木192万余株。

植树就是植富,造林就是造福。如今的南木林,树木成行,葱葱茏茏,周边风沙次数减少了三分之一,含氧量提高了5%,空气湿度增加了10%。

“在荒滩上,人工造出一片林子,很不容易。”栗战书点赞道,植树造林的群众栽下一棵棵树苗,播撒一片片绿洲,用多年如一日的心血和汗水,在青藏高原书写了荒漠变绿洲的传奇,更是筑起一座精神的丰碑。“古有愚公移山,现有日喀则人愚公造林。这是一种非常可贵的精神,向日喀则人民致敬!”

栗战书和调研组成员走进生态示范区深处,了解树木种植和管护情况。

栗战书说,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实际上森林草木也是一个地方一个样。为了适应高原环境,很多品种的树木都长不高,但能长出很多枝杈,最大程度地吸收水分和营养。在平原地区,树木要长得很高以后,才会分杈。这告诉我们,人类不能抗击自然,而是要顺应自然。搞生态文明建设,也要适地适树、适地适草。人类能改变的,我们想办法采取工程措施、生物措施去改善它。有些是人类不可抗拒的、不可能改变的,就维持它的自然状况。“这次实地调研青藏高原生态保护立法,有很多感受。如何制定一部高质量的法律,出台一些务实管用的制度,还需要深入研究。”

矿山生态治理和修复,是青藏高原生态保护立法规范的内容之一。

7月14日下午,栗战书和调研组成员来到原拉萨水泥厂,察看矿山生态修复情况。抬眼远望,山腰引水设施,正在灌溉草地;山上突出的巨石,被钢丝网牢牢兜住,避免滑落。

拉萨市相关负责同志介绍,原拉萨水泥厂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是拉萨南北山绿化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该项目总投资4376.93万元,建设规模1628.5亩。根据项目区的地形、土壤等实际情况,结合项目区功能要求及各造林树种的生物学特性等因素,将项目分为22个作业区。

“对于矿山生态治理,根据实际情况搞一些工程措施十分必要,也是十分有效的。”栗战书积极评价拉萨南北山绿化工程,希望按照“五年增绿山川、十年绿满拉萨”的既定目标大力推进,尽早让拉萨南北山绿起来、美起来。

调研中,栗战书充分肯定青藏高原生态环境保护取得的巨大成绩:“这几天走下来,雪域高原无限风光、壮美山川,令人赞叹不已。这是我们党、国家,是西藏人民对于世界的贡献,我们履行好了保护人类家园的共同职责。”

凝聚共识 将“生态保护第一”这一主线贯穿法律始终

法不察民之情而立之,则不成。

7月14日下午,栗战书主持召开青藏高原生态保护立法座谈会,听取有关方面对于立法工作的意见建议,“希望大家畅所欲言,集思广益、凝聚共识,共同把这部法律起草好修改好”。

西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洛桑江村认为,由于青藏高原的地质、气候、水文等特点和青藏高原所承担的保障功能要求,制定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非常必要、势在必行。

他建议,统筹推进青藏高原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系统保护和修复,强化青藏高原生态综合补偿机制建设,将森林、草地、重要江河湿地、重点生态功能区全部纳入补偿范围;建立健全涉及青藏高原的各省区沟通协商机制,增强法律实施的区域协同性。

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总工程师高小源表示,青藏高原作为全球生物多样性的热点地区,生物多样性保护意义重大、任务艰巨,立法需求十分迫切,“建议在生态系统保护章节中,明确青藏高原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法治要求,进一步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空间格局”。

中科院青藏高原研究所所长陈发虎认为,制定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是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实践,是涉及国家全局和中华民族长远利益的大事,将为青藏高原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提供全面的法治保障,意义十分重大。

他建议,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加强青藏高原生态安全屏障建设;设立青藏高原碳中和贡献先行综合示范区,探索高质量绿色发展新路径;加强青藏高原种质资源保育,持续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监测工作。

座谈中,西藏自治区有关负责同志、人大代表和专家学者一致要求,加快制定出台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大家发言时聚焦主题,不说空话套话,只谈问题和建议,务实之风扑面而来。这些来自实际、接地气的意见建议,将促进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草案进一步完善。

栗战书同大家交流时指出,青藏高原具有特殊的生态地位和价值,在国家以至全球生态安全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是一部特殊区域保护法,但其意义和影响远远超出了法律适用的区域。起草这部法律,要有大局观、全局观和很高的站位,立法的思路、保护生态的政策举措也要体现自己的特点。

“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的总基调,就是要把生态保护作为区域发展的基本前提和刚性约束,把‘生态保护第一’这一主线贯穿法律始终,体现到法律规定的方方面面。”栗战书说。

栗战书强调,青藏高原生态保护立法专业性强,很多问题有很强的地域性、特殊性。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蕴含的世界观、方法论为指导,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藏高原生态保护的重要指示要求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转化为法律规定。要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系统思维,本着科学态度和解决问题的精神,加强各重要生态体系的保护、治理、修复和风险防控,为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治藏兴藏 不折不扣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论述落到实处

在西藏期间,栗战书和调研组成员深入基层社区调研,考察了布达拉宫和大昭寺、扎什伦布寺。

栗战书说,西藏曾经是全国唯一省级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现在,西藏不仅与全国一道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且经济增速多年全国领先,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连续多年位居全国第一,教育文化事业全面发展,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向好,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一步铸牢,发展的基础条件、城乡面貌可以说是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我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这10年,是西藏发展势头最好、社会大局最稳定、群众得实惠最多的一个时期。现在的雪域高原,处处呈现出一派生机勃勃、欣欣向荣的新气象。”

栗战书强调,西藏各项工作取得的成绩和推动今后各项事业发展进步,最根本的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不折不扣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落到实处。要进一步落实好“治国必治边、治边先稳藏”的战略思想,落实好党的民族工作、宗教工作方针政策,把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作为着眼点和着力点,实现长治久安,促进高质量发展。长治久安是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和条件。要时刻防范和打击各种分裂势力的图谋和活动,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西藏稳定。

7月14日,栗战书还专程到西藏自治区人大机关调研座谈。

栗战书在座谈中指出,西藏各级人大要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的贯彻落实,依法履职,担当作为,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西藏坚持好巩固好,在推进稳定、发展、生态、强边工作中发挥职能作用,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记者手记

伴随立法步伐的加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环保法律体系将再添新成员,即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

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治国理政最大的规矩。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美丽中国,必须依靠法治、遵循法律。良法是善治的前提。深入基层,问法于民,是制定高质量法律的首要选择,也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体现。

本届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突出加强生态环保这一重点领域立法,创造性地加速推出一部部具有鲜明时代特征的生态环保法律。由此,从长江流域到黄河流域,从东北平原到青藏高原,也都留下了全国人大立法调研组深深的足迹。

特殊的生态,需要特殊的保护。通过实地考察、座谈交流、民意汇聚,调研组为高起点高标准制定务实管用、影响深远的精品良法,打下了坚实基础。

长江保护法,开创流域性立法先河,在国家治理历史上留下厚重一笔;黑土地保护法,以“小快灵”立法形式推出,专门保护“耕地中的大熊猫”;借鉴长江保护法经验,黄河保护法草案历经二审,出台在即,将为黄河“母亲河”长久安澜提供强大法治支撑;青藏高原生态保护立法视野更广,站位更高,着眼于保护地球第三极生态,是泽被天下、造福世界的大事。

生态兴则文明兴。在法治的护航下,一曲曲保护长江、保护黄河、保护黑土地、保护青藏高原,建设美丽中国的文明赞歌,必将在神州大地高昂传唱,经久不衰。

编 辑: 陶宏林
责 编: 刘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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