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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人大常委会:探索“1+6+2”工作模式
审计整改有合力更有威力

来源: 山东法制报  浏览字号:
  审计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人大对审计及审计整改情况监督是党中央赋予人大的重要职权。近年来,滨州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深入推行“八个四工作法”,探索形成“1+6+2”工作模式(“1”指坚持党的全面领导,“6”指人大、纪委、组织、巡察、财政、审计6方协同,“2”指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人大代表2方参与),推进全链条闭环监督,切实增强审计整改合力,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清仓见底”。
  围绕中心大局  凸显监督高度
  “我们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群众所需所愿谋划审计整改监督工作坐标,始终与市委中心工作同心同向、同频共振。”滨州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葛建国说。滨州市人大常委会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到人大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重大事项、重要问题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按照市委要求认真抓好落实。每月,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组织会议听取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工作情况汇报,研究上月工作开展情况和本月工作计划。坚持问题导向,选取市委关注、政府急需解决、社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跟踪监督,并开展专题询问,及时跟进整改情况,督促研究解决,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对重大政府投资项目进行专题调研,督促市政府对《政府投资项目预算管理办法》重新修订,重点监督项目概算编制、资金使用等情况,推动重点项目规范运行、顺利实施。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协助市委制定《关于强化党建统领推进新时代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落实意见》,从强化国有资产审计等方面提出修改完善意见,助力制度出台实施。
  多方协同联动  凸显监督力度
  探索构建在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下,人大、纪委、 组织、 巡察、财政、 审计6方协同,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人大代表2方参与的协同监督机制。强化信息互通,各部门定期共享相关法律法规、 政策规定、财政数据等信息资料,对涉及各自职权范围和专业领域的事项,加强沟通协助。推进联动提效,邀请部门及专家代表参加人大培训、审查会议、专题询问、跟踪调研等各项活动。建立问题移交机制,强化审计整改情况在党管干部、纪检监察、巡察、考核奖惩等督考评用工作中的运用,合力推动整改。通过协同监督,有效促进部门间的力量整合、程序契合、工作融合。充分发挥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人大代表作用,借助“外脑”和代表力量,提高整改质效。坚持“一盘棋”思想,充分发挥全市人大监督整体效能。对审计报告中涉及全市体制机制问题、县乡存在的重大问题,推动各县(市、区)联动开展监督,市县乡三级贯通整改。同时将上级审计报告中涉及滨州市的问题纳入审计整改跟踪监督的范围,合力打通整改监督最后一公里,促进问题快整改、改到位,提高审计整改质量。
  构建全域闭环  凸显监督深度

  “我们探索实行审查流程闭环,形成了预算工委审查会议预审、财经委委员会议初审、主任会议审查、常委会会议终审的“四会四审”审查监督流程。”滨州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预算审查科科长郭春晓介绍。审计整改报告审议意见于10个工作日内印送市政府,市政府3个月内报送办理情况,市人大财经委对办理情况进行审议,并印发主任会议、常委会会议。探索实行监督流程闭环,坚持事出而为、事成为止,持续监督、反复监督。适时对重大问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开展“回头看”,探索形成了“前期调研+听取报告+代表审议+专题询问+满意度测评+媒体公开+跟踪监督” 的全链条、 全过程、 全覆盖的组合式监督机制,确保问题整改“清仓见底”。推动强化审计整改结果运用,市纪委监委等部门加大审计查出违纪违法问题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拒不整改、推诿整改、虚假整改、屡审屡犯的问题,依法依规追责问责;市委巡察办将审计整改情况作为巡察监督的重要内容;市委组织部将整改情况作为考核、任免、奖惩干部的重要参考,同时将审计整改工作纳入全市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审计整改从“软任务”变成“硬指标”,切实提升整改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王美健)

编 辑: 刘冬
责 编: 于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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