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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制度刚性 推动备案审查高质量发展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就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草案答记者问
12月25日上午,在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张勇就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草案作了说明。关于决定草案的有关情况,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备案审查室主任严冬峰回答了记者提问。
记者:全国人大常委会拟作出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有哪些主要背景?
答:备案审查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宪法监督制度,是保障宪法法律实施、维护国家法治统一的重要制度。我国宪法和立法法、监督法等法律和有关决定都对此作出明确规定。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专门制定《法规、司法解释备案审查工作办法》,为开展备案审查工作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强宪法法律实施和监督的战略高度,对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作出新部署、提出新要求,推动备案审查工作不断取得重要进展和成效。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继续推进备案审查工作,强调备案审查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构建系统完备的备案审查制度体系,是当前备案审查的核心工作。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制度体系”,要求“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这是党中央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对备案审查提出的新的要求。2022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之际发表重要署名文章,其中对提高合宪性审查、备案审查能力和质量提出明确要求。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深改委将“研究出台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列入2023年工作要点。全国人大常委会2023年度工作要点和立法工作计划也对出台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提出任务要求,明确2023年制定出台该决定。
记者:如何理解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的必要性和重大意义?
答:制定出台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系统总结近年来备案审查工作实践经验,创新备案审查制度机制,增强备案审查制度刚性,有利于更好地履行宪法法律赋予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监督职权,对于提升备案审查能力和质量,推动备案审查工作高质量发展,完善中国特色宪法监督制度,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意义重大。
第一,出台决定是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有关决定,突出强调开展备案审查工作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党中央关于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工作要求开展制度构建,通过决定的形式将党的决策部署固化形成完备的法律制度。
第二,出台决定是坚持和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全面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的必然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有关决定,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依托,拓宽人民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加强备案审查宣传工作,把备案审查工作同办理代表议案建议、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结合起来,保障人民群众通过备案审查制度提出意见、表达诉求、参与监督,提升备案审查民主含量和质量,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第三,出台决定是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维护国家法治统一,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客观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的制度机制不断建立健全,备案审查制度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标党中央部署要求,立足已有制度建设成果,就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作出决定,有利于完善宪法监督制度机制,推进宪法监督规范化、程序化建设,促进提升宪法实施和监督的水平,更加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整体功效。
第四,出台决定是全面总结备案审查实践经验,构建更加完善的备案审查制度体系的现实需要。近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扎实推进备案审查工作,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备案审查制度优势和独特功效日益彰显。在工作实践中,形成了不少成熟的经验做法,需要总结提炼上升为法律制度。全国人大常委会结合实践经验,坚持问题导向,探索制度创新,通过决定的形式,对法律已有规定作出细化、补充、完善,提高备案审查制度的系统性、整体性,为进一步推进备案审查工作提供制度支撑,也为地方人大开展备案审查工作提供借鉴和指导。
记者: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围绕制定出台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开展了哪些工作?工作中遵循哪些原则?
答:按照中央改革任务要求,围绕常委会工作安排,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全面梳理、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文件关于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重要论述。二是全面总结备案审查工作实践和已有制度建设成果,坚持问题导向,开展重点问题专题研究。三是深入调查研究,走访中办法规局、中央军委法制局、国家监察委员会、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赴20多个省区市调研,召开备案审查专家委员会会议,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四是将决定草案征求意见稿印送有关中央和国家机关、地方人大常委会、部分人大代表、基层立法联系点、备案审查专家委员会委员等82个单位和个人征求意见。在此基础上,根据各方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提出决定草案送审稿,按程序报经中央深改委审定。据此,形成了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的决定草案。
制定出台决定遵循的原则:一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一系列部署要求,通过决定的形式将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固化形成完备的法律制度。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依托,保障人民群众通过备案审查制度提出意见、表达诉求、参与监督,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三是坚持和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宪法监督制度,通过健全备案审查制度推进宪法监督的规范化、程序化建设,保证宪法得到全面贯彻实施。四是适应新时代新要求,认真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备案审查工作取得的实践经验,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守正创新,切实解决备案审查工作面临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积极回应有关方面的关切与诉求。五是遵循宪法的原则和规定,正确处理决定与相关法律之间的关系,通过决定贯彻实施好新修改的立法法、全国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地方组织法等法律,并根据实践需要进一步细化、补充和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形成一套系统完备的备案审查制度体系,为今后一段时期内持续推进备案审查工作提供法治保障和支撑。
记者: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主要聚焦哪些内容?
答: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主要聚焦以下内容:一是根据新形势新要求,对开展备案审查工作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作出明确规定。二是坚持有件必备,进一步明确和扩大备案范围,加强备案工作。三是坚持有备必审,综合运用依申请审查、主动审查等多种审查方式,加强审查工作,明确在备案审查工作中推进合宪性审查的思路和重点,完善审查方式和机制,细化重点审查内容。四是坚持有错必纠,完善纠正和撤销的程序机制,充分发挥全国人大常委会监督作用,增强备案审查纠错刚性,坚决纠正违宪违法行为。五是完善相关制度机制。总结备案审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进一步完善审查程序机制,提升备案审查民主含量和质量;完善听取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港澳特别行政区法律备案审查等制度机制;持续推进备案审查数字化、智能化建设,加强备案审查理论研究和话语体系建设。六是对地方人大备案审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为地方备案审查工作提供借鉴指导。
编 辑: 刘冬
责 编: 于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