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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工委召开国有资产法立法工作专班成立暨第一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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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工委国有资产法立法工作专班成立暨第一次会议
  中国人大网讯 国有资产法是《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确定的第一类项目,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牵头起草。根据报经常委会领导同志同意的国有资产法立法工作方案,9月28日下午,预算工委召开委员会国有资产法立法工作专班成立暨第一次会议,学习贯彻党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做好立法规划实施工作的部署要求,就加快推进国有资产法立法工作作出安排。预算工委主任许宏才同志主持会议,宣布委员会国有资产法立法工作专班成立并讲话。按照工作方案,委员会朱明春副主任具体负责组织起草工作,委员会国有资产法立法工作专班以调研室为主,其他各室派员参加。预算工委副主任刘修文、朱明春、夏光出席会议,委员会各室负责同志和工作专班成员参加会议。
  许宏才同志指出,制定国有资产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健全国有资产法律体系的重要举措,是落实党中央改革决策部署、有效发挥国有资产治理整体效能的现实需要,对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有效发挥国有资产作用,具有重要意义。按照立法规划分工安排,这项工作由预算工委牵头,是委员会工作的“重头戏”,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这项立法任务的艰巨性,从工作大局出发,举全委之力做好国有资产法立法工作。
  许宏才同志强调,成立委员会国有资产法立法工作专班,是在总结前期立法研究论证工作有益经验基础上探索形成的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有利于集思广益、协调联动、提高工作效率。委员会工作专班的主要任务包括法律草案起草,重要问题、关键条文的研究论证,重要阶段的征求意见,组织召开专题研讨会、论证会、咨询会和课题委托研究,适时做好宣传报道等,是整个国有资产立法工作的基础,也是关键。委员会工作专班要切实加强统筹安排,明确工作责任,有序推进立法工作。
  许宏才同志要求,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深入落实立法法特别是关于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要求,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要求和赵乐际委员长关于立法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按照“任务、时间、组织、责任”四落实要求,细化工作任务,确保按时完成。要建立规范高效的工作机制,形成“联合作战”与“独立攻坚”统分结合的高效工作方式;要做好重要事项、重要工作、阶段性工作成果的请示汇报,根据不同情况向委领导、国有资产法立法工作领导小组和常委会领导同志报告;要做好重要工作信息和工作成果的报送工作,及时反映工作进展,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
编 辑: 夏红真
责 编: 于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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