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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民族复兴提供有力法律保障

许安标

来源: 人民日报  浏览字号: 2021年09月24日 08:40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强调:“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坚持依法治国”。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在新起点上继续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奋力建设良法善治的法治中国。

我们党领导法治建设走过光辉历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共产党一经诞生,就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确立为自己的初心使命”。一百年来,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以“为有牺牲多壮志,敢教日月换新天”的大无畏气概,书写了中华民族几千年历史上最恢宏的史诗。法治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的不懈追求。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我们党在根据地进行法制建设,积累了宝贵经验。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废除旧法统,抓紧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初步奠定了社会主义法制基础。改革开放新时期,我们党把依法治国确定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把依法执政确定为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推动依法治国取得重大进展。进入新时代,我们党明确提出全面依法治国,并将其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予以有力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是在长期实践探索中形成的。我们党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坚持实事求是,从中国实际出发,洞察时代大势,把握历史主动,进行艰辛探索,建立和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形成和发展了党的领导和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军事、外事等各方面制度,不断加强和完善国家治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就是我们党在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的长期实践探索中形成的,是人类制度文明史上的伟大创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是被实践证明了的科学制度体系,巩固了我们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领导核心地位,确保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确保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为实现“中国之治”夯实制度基础。

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围绕以史为鉴、开创未来,鲜明提出“九个必须”的根本要求,对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具有深远指导意义。比如,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坚强领导,指明社会主义法治的最根本保证,强调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必须团结带领中国人民不断为美好生活而奋斗,指明法治建设要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必须继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启示我们建设法治中国要从中国国情和实际出发,把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特别是用习近平法治思想这一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必须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启示我们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以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向前推进一步,法治建设就要跟进一步。当前,全面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要求我们更加坚定不移厉行法治。立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前提和基础,立法质量直接关系法治建设的质量。立法工作必须紧跟时代发展步伐,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坚持立法为民,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立法工作各领域全过程,顺应人民期盼,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律保障。

(作者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 

编 辑: 夏红真
责 编: 于 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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