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彰显我国制度优势和治理效能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许安标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坚持三者有机统一并不断深化。党的十九大报告将三者有机统一作为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原则。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将其作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要求之一。
实践充分证明,三者结合得越紧密,党的领导越坚强有力,人民当家作主越真实充分,依法治国越深入推进,我国制度优势和治理效能越能充分彰显。
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贯彻体现党的主张。要坚持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体现为法律规定。立法要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决贯彻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坚持立法为民,切实体现人民当家作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是我们党的执政使命,也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贯彻到立法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立法要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保障人民享有的广泛权利,充分体现和反映人民群众意愿。要不断完善民主立法程序和机制;健全民主立法回应制度,用好法工委发言人等机制;顺应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迅猛发展的新形势,创新更多实现形式,拓宽人民群众参与立法的广度和深度。
坚持科学立法,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必须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遵循立法规律,尊重自然规律,反映和体现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就具体立法项目而言,该走的程序和环节一个都不能少,不能急于求成,不讲质量。同时,越是任务重、要求高,越要重视立法效率,加快立法工作,增强法律及时性。要根据现实需求和实际情况,区分轻重缓急,合理配置资源,做到急需先立、成熟就立,绝不能贻误战机,错失制度确立的“窗口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