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人是这样养狗的:在制度之下
李勇
近来,国内有关“养狗”的话题引人关注,养狗人与怕狗人各执一词,有的人说“中国人不适合养狗”,甚至一些地方有人使用“异烟肼”来毒杀不拴绳的宠物狗。
笔者注意到,德国人也大量饲养宠物狗,但这种冲突少之又少。个中原因,不是狗的素质或养狗人的素质问题,而涉及德国养狗的制度设计。
要想养狗,必须有证
自由从来不是绝对的,这句话对于狗依然适用。买狗不易、教狗不易、养狗不易,这是每个养狗人养狗之前必须要有的心理准备。因为制度就是这么设计的。
买狗要到授权的育犬中心购买,或到宠物收容所领养。养狗人很可能要被有关管理部门考察,看看养狗动机、家居空间、经济状况等,通过审核者还需签署接受动物保护协会志愿者随时追踪及审查的法律文件。
养狗必须有证,领证必须交钱。在柏林,养第一只狗每年交120欧元,养第二只再交180欧元(警犬、导盲犬除外)。
疫苗打狗不打人。疫苗每年都需要打。被狗咬了之后,只要拿出狗的健康证或者能够查到电子芯片,一旦被打过疫苗的狗咬过的人就不用再注射人的狂犬疫苗了。
养狗人必须为狗投保“第三者责任险”,这是一个强制的狗损保险,用于赔付狗给他人造成的一切损失。一旦出险,最高可获得100万欧元的赔偿。因为狗咬人后赔偿额度巨大,通常德国人还会再买一些附加险。
为了防止扰民,主要是怕被告,许多养狗家庭会到专门的学校参加为期三个月的培训学习。学习课程包括狗对主人的服从训练、训练狗对外界噪声不产生敏感、狗与人和谐相处的伴侣训练、狗对红绿灯等各种日常标志的认知和服从训练等。
此外,还有很多细致的小的制度设计,比如不能狂吠乱跑,甚至牵狗的绳子不能长于一定的米数都有明确的规定。
人负狗责,责任巨大
不办证、不打疫苗、不交税偷着养狗的,或养狗未及时申报纳税的,要被罚款1万欧元。同时,信用体系也会受损。其他情况,如带“危险性”狗上街的,就要被罚款5万欧元。不收拾狗的便便,铲屎官不铲屎也要被罚款。而不交保险,一旦出了事,那损失更是无比巨大。有的地方甚至规定,被狗咬的人有一年观察期,住院费以及误工费都由狗的主人负责。
几年前,笔者曾经到过一个小城,早晨走在一条小路上的时候,遇到一个人正在遛狗,狗身上没有系任何绳,狗随便跑,突然咆哮着向我扑来,我一脚就把狗踢一边儿去了。这时候狗主人跟我说:“这么小的狗都踢它,咬你一口怎么了,我有钱,我赔!”这话说得这么有底气,正是制度设计没能督促他充分地管好自己的狗。
德国如此高额的罚款,需要立法者建立在民主立法的基础上,勇于作出明确的利益衡量。
爱护动物,人人有责
在德国,养狗不易,但爱狗也是人人有责。比如主人出门要带上狗,不能单独让狗在家呆3小时以上,如果很长时间不遛狗,会有人把你投诉到动物保护组织,有些有钱没时间遛狗的主人,会请专门遛狗的人,一小时10欧元左右。
不能虐待狗狗,也不能遗弃狗狗。德国在《德国民法典》第90条规定:“动物不是物。它们受特别法的保护。动物保护法明确规定,任何人都不允许对动物无正当理由地施加痛苦或损害。还规定,脊椎动物只允许在麻痹状态,或者在特定情况允许时以避免其痛苦的方式杀死。快不行了,奄奄一息了,死了比活着更好的时候,才行。杀死动物者必须拥有必要的知识和能力,不能杀疼了。一般性伤害动物将处以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最高将处有期徒刑3年。德国的路上没有那么多野猫野狗,因为法律规定,恶意弃犬弃猫者缴纳几万欧元的巨额罚款。严重虐待小动物者最高可判两年徒刑。违背动物保护法者可被处以长达3年的徒刑或处以罚款。
德国人对动物的保护,让我们看来有点矫情,但至少有两个好处,一是动物也有记忆,人狗间的良性互动有利于减少冲突;二是一个社会对动物都能那么好,何况是人呢?整个社会会形成一种权利保护的普遍认知,对社会良性发展也大有好处。
简单地说,养狗必须最大限度避免出事,有证、有检疫、有恒心、有能力;出了问题“罚死他”,成本决定了尽多大限度的注意义务;爱护动物,动物对人也会友好。出现问题不是一朝一夕,解决问题也需要点时间,但所有问题都是可以通过制度解决的。
历史经验表明,公力救济不好使的时候,总会有些人选择私力救济。不断完善制度供给,使公力救济切实发挥应有的作用,一个一个地解决类似“养狗”冲突这样的问题。
〔本文作者为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德国洪堡学者,曾在德国柏林自由大学、德国弗莱堡大学访问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