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议之声]国有资产管理报告应规范并加强落实整改
《中国人大》全媒体见习记者周誉东11月26日北京报道:10月2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国务院关于2018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听取审议了财政部部长刘昆受国务院委托作的关于2018年度全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近期,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人员在审议发言时提出的意见建议。
有的出席人员建议,应把几大类资产的轮廓、范围、标准制定出来,然后再对国有资产进行普查进而分类详查,并开展资产分布、构成情况等分析工作,强化资产数据与单位履职、社会保障等各方面情况的联动分析,充分反映国有资产的详貌、效益、贡献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有的出席人员建议,要改进编报方式方法,总体情况简明扼要,相关数据内容以图表形式直观展示;按照编制会计报表的方式,设置几个特定栏目,再填上相应数字,篇幅大为简化,也便于对比,进一步增强报告的可读性、可懂性和可审性。有些专门概念、提法或缩略语看后不明白其确切含义,比如“十项改革试点”、“双百企业”、“公物仓”、“增存挂钩”等。建议就统计口径、名词解释等作出说明,更好地帮助委员解读报告。研究逐步编制合并报表,以国家为准会计主体,而不是现行的汇总报表。
有的出席人员提出,要加强技术支撑,建议从顶层设计上,建立一个综合的、全口径的国有资产信息系统的统一的共享平台,加快部署推进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纳入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运用大数据技术开展分析研究。建立更加透明规范的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制度,设立统一的信息公开网络平台,打造实时在线的企业产权、财务监管、投资管理等国资监管信息平台,推进信息化与监管业务深度融合,实现动态监测,切实解决信息不对称、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有的出席人员提出,要持续推动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的解决。综合报告和专项报告明确指出了全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的体制机制、基础工作、监督管理的规范性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找到问题是基础,关键是要对发现的问题紧盯不放,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