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联组会议上的讲话
(2018年7月10日)
栗 战 书
经党中央同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门召开第四次会议,听取审议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并作出相关决议,目的就是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进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提出的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和重点任务举措。现在到2020年实现党中央确定的生态环境保护一系列约束性指标还有不到3年的时间,时间非常紧迫、任务十分繁重,我们一定要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增强政治担当,依法尽职尽责,为打赢蓝天保卫战、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发挥人大监督的积极作用,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作出贡献。
询问是人大监督的法定形式。专题询问是近些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法探索形成的重要监督方式。自2010年6月首次开展专题询问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共开展了24次专题询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要求人大通过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备案审查等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全国人大常委会2015年出台《关于改进完善专题询问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一系列改革举措,包括每年安排1至2位国务院副总理或国务委员参加专题询问,完善现场询问组织方式,提高问答质量等。经过不断改进完善,专题询问更有力度、更具权威,起到了增强监督实效、推动改进工作的作用。
本次会议在分组审议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的基础上,举行联组会议,开展专题询问。这是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的第一次专题询问,也是此次执法检查的一个重要环节。联组会议专题询问聚焦突出问题,深入研讨交流,会上,12位出席和列席会议同志的询问重点突出、直截了当,紧扣法律规定和实际问题,抓住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主要矛盾,反映了人民群众的关切。王勇国务委员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负责同志虚心听取意见,积极客观、实事求是、坦率真诚地回答了提问,体现了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和接受人大监督的高度自觉。关于近年来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和污染治理工作取得的成绩、当前存在的问题,执法检查报告都作了比较全面的反映,分析了原因,提出了建议。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也提出了不少好的意见建议。下一步,请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及国务院有关部门认真研究执法检查报告、常委会审议意见和本次专题询问所提问题,加强整改落实,依照监督法规定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反馈研究处理情况。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要加强跟踪监督,确保此次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这里,我就全面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再讲两点意见。
首先,讲一讲通过这次执法检查得到的三点经验启示。
第一,必须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聚焦人民群众感受最深刻、要求最迫切的突出环境问题,从根本上扭转了多年存在的一些不正确的发展理念,对生态文明建设进行了顶层设计和全面部署,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无论是当前治理大气污染等突出环境问题,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还是着眼长远全面提升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都必须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和遵循。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记笃行“八个坚持”要求,深刻把握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位和政治定位,正确认识人与自然的关系,正确认识保护环境与发展经济、改善民生的关系,树立正确的发展观、民生观、生态观、政绩观,切实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新发展理念和生态文明思想来引领、谋划、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事业。
第二,必须用好法律武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依靠法治。2015年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是一部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法律,是一部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的法律,是一部维护民生、造福于民的法律,也是一部具有强制力和可操作性、“长着牙齿”的法律。这部法律的129条规定,每一条都是经验教训的总结,每一条都凝聚着人民群众的期盼,每一条都意味着责任担当,其中许多规定都与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重点工作、重大举措密切相关。党中央出台《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从5个方面部署了治理大气污染的任务和措施,每一项在大气污染防治法中都有相应的法律规定。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各行业企业的主体责任、广大群众的社会责任,都在法律中得到了明确。还有30条关于违法行为责任的条款,规定了近90种具体处罚行为和种类。这些就是我们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打赢蓝天保卫战的法律武器。各级党政机关和全社会要把大气污染防治法贯彻好、实施好,坚持依法治污,强化刚性约束,把各项法律制度变为实际行动,把各项法律责任落实到位,筑牢不可触碰的法律高压线。
第三,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要求明显增强人民的蓝天幸福感。一方面,要重视人民群众的感受。治理大气污染,要把数据达标与群众满意结合起来,既要看监测数据、排放标准、完成指标的情况,更要让老百姓认可。群众满意才是真满意,群众说好才是真好。另一方面,要重视发动群众参与和监督,大力宣传大气污染防治法,及时公布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重大环境决策和措施公开征求群众意见,督促企业依法公开排放信息,畅通意见表达和举报渠道,让人民群众了解和掌握法律,理解和认同污染防治工作,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打一场攻坚治污的人民战争。
归结起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增强人民群众蓝天幸福感,是我们这次执法检查的经验体会,也是贯穿此次“法律巡视”的一条主线。全国人大常委会、“一府一委两院”都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共同努力,敢于担当,还老百姓蓝天白云、繁星闪烁。
下面,结合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情况,提四点改进工作的具体建议。
一要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加大力度、加快治理、加紧攻坚。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我们党向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特别是打赢蓝天保卫战,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得到人民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是党中央的坚定意志和号令。从现在起到2020年,只有不到两年半的时间,大气污染治理任务十分紧迫、十分繁重。我简单统计了一下,在党中央出台的《意见》中,与大气污染防治相关、有明确时间节点要求的目标和任务有19项;其中到2020年要达到的指标和完成的任务12项;往前倒排时间表,2019年要完成的任务有2项,2018年底前要完成的任务有5项。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执法检查报告也提出了10项有时限要求的工作建议,3项与党中央意见一致,其余的7项建议中,2018年底前完成的3项,2019年1项,2020年3项,主要涉及大气污染防治领域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空气质量监测网点建设、禁焚秸秆提高秸秆利用率等工作目标。国务院近日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明确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思路、目标和6个方面的措施,并落实到各有关部门。对这一系列任务书、时间表、施工图,要狠抓落实,稳扎稳打,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突破,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按时间高质量地完成任务。
按照党中央部署,今年年底前要出台实施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办法,中央环保督察将在2019年底开展攻坚战中期评估,2020年要进行终期考核验收。对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力、未按期完成任务的地方和部门,要严肃问责追责。执法检查报告专门要求,各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在2018年底前完成大气污染防治相关条例的制定或修改工作。现在有20个省(区、市)制定了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的相关条例。尚未制定地方性法规,或者没有根据新的大气污染防治法修改原有法规的省级人大,要加快推进相关立法工作,确保按期出台。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对新制定或修改的地方性法规进行备案审查,这既是履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法律监督职责,也是督促各省级人大贯彻好落实好党中央的部署要求。
二要强化问题导向,标本兼治、重在治本。这次执法检查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找准问题、动真碰硬。我们在实地检查中开展随机抽查,发现了一批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具体问题。执法检查报告对一些违法行为点了名,还附了随机抽查情况报告。有关部门和地方要认真对待和反思执法检查组查出的违法现象,严肃处理,在此基础上举一反三,依法整改。处理和整改情况要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反馈。
治理大气污染既要治标,更要治本。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的产业结构偏重,能源结构偏煤,产业布局偏乱”,点明了我国大气污染乃至整体环境污染的根源所在。这些结构性污染问题在蓝天保卫战三大重点区域更为典型,执法检查报告把这个问题放在首位,作了一系列的剖析说明,提出了强化源头控制的建议。一方面,要在治理现有污染上下功夫,大力整治“散乱污”企业,对排放不达标的企业进行技术改造,确实不能达标的要坚决关停。各地区不仅要确保单个企业排放达标,还要落实总量控制要求,降低本地区污染物排放总量。另一方面,要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用地结构,构建高质量现代化经济体系,实现绿色发展。实事求是地讲,调整“四个结构”任务极为艰巨,变革极为深刻,既要打好近期的攻坚战,又要打好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持久战。要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常抓不懈、久久为功,确保到2035年总体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根本好转,确保到本世纪中叶实现全面提升生态文明的目标。
三要结合各地污染防治实际,分类施策、精准发力。党中央明确把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汾渭平原等作为蓝天保卫战主战场,明确提出降低PM2.5浓度的任务目标,这是当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中之重。但不是说只有主战场才有污染治理责任,也不等于治理好PM2.5就保卫了蓝天。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全国上下都要坚决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要全国一体执行,我们这次执法检查是全覆盖,提出的意见建议,有些针对重点地区、重点问题,有些是针对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重点地区要着力攻坚,其他地区也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明确治污重点和工作任务。比如,我在内蒙古实地检查时,就强调加强风沙源治理,新疆、甘肃等地区也有风沙防治的重要任务。还比如,珠三角是前几年“大气十条”的重点实施地区,经过治理,空气质量稳定达标,但近年来臭氧浓度上升,成为首要污染物。这就要求珠三角地区把治理挥发性有机物作为重点,研究成因,着力推进石化、涂料、涂装等重点行业企业综合整治。还有生态环境质量比较好的地区,虽然“治”的任务不突出,但“防”的工作一刻也不能松懈。
四要加强各国家机关之间的协同配合,各尽其责。今天在座的有国务院及其相关部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负责同志,有列席会议的各省级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各级国家机关都担负着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都是蓝天保卫战的参与者,都要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发挥主导作用,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强化部门联动协作,抓紧完善大气污染监督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推进综合执法队伍特别是基层队伍能力建设。国家监察部门要强化对污染防治不力的渎职失职部门及人员的监察和追责。法院、检察院要履行司法保障职责,同有关部门一道,健全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发挥公益诉讼制度作用。对于环境违法行为,一起公益诉讼、一件刑事判决,往往比一批行政处罚更有社会影响力,更具法律震慑力。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把防治大气污染作为监督重点,综合运用法定监督方式,持续跟踪监督,督促有关方面认真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抓紧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将要作出《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议》。我们要履行好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推动和保障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各项法律、决议全面有效实施,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