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第五期全国人大代表法律学习班在深圳举办
中国人大网讯 9月22日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组织举办的2009年第五期全国人大代表法律学习班在深圳开班。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胡康生出席开班式,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何晔晖在开班式上讲话,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邱玫致辞。来自辽宁、山东、河南、四川等选举单位的110余名全国人大代表,参加了本期学习班的学习。
今年是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任期的第二年,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部署,今年代表专题学习的主要任务是在完成代表初任学习、履职培训的基础上,组织代表学习重要法律。这期代表法律学习班,重点安排组织对宪法、劳动合同法、食品安全法的学习,为了深化学习认识,增强学习效果,学习中还注重组织代表和专题报告人交流对话。通过学习立法宗旨、立法原则、重要条款等方面的内容,帮助代表对法律有较为系统的认识,丰富代表的法律知识,进一步宣传法律、推动法律的实施。同时安排学习相应的专题工作情况报告,帮助代表了解相关方面的工作情况,增强代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能力。(全国人大培训中心 李 洁/文 苏东洋/摄影)
编 辑: 苏大城
责 编: 杨胜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