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第一期全国人大代表法律学习班在厦门举办
中国人大网讯 5月19日至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在厦门举办2009年第一期全国人大代表法律学习班。来自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海南、重庆、四川、贵州、西藏、陕西、甘肃、宁夏、新疆等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解放军的320余名全国人大代表参加学习。
今年是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任期的第二年,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部署,今年代表专题学习的主要任务是在代表履职培训的基础上,组织代表学习重要法律。对宪法等重要法律的学习,是完善代表专题学习培训制度的重要举措,对于提高代表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履职能力,进一步宣传法律,发挥代表在保障法律实施中的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这期代表法律学习班,共安排《学习宪法、忠于宪法、维护宪法权威》、《构建与发展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的法律保障》、《我国就业形势、任务和对策措施》、《深入学习贯彻食品安全法,建设保障食品安全的长效机制》和《我国的食品安全问题—认识和应对措施》5个专题学习报告。同时,组织代表和专题报告人交流对话,以进一步深化学习认识,增强学习效果。
20日上午,学习班举行开班式,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胡康生出席开班式,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李连宁在开班式上讲话,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曾国玲在开班式上致辞。(全国人大培训中心 刘远/文 苏东洋/摄影)
编 辑: 苏大城
责 编: 杨胜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