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第一期全国人大代表履职培训班在上海举办
4月17日至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在上海举办2008年第一期全国人大代表履职培训班。17日上午,培训班举行开班式,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秘书长李建国出席开班式,并就加强全国人大代表学习培训工作讲话。 培训中心 苏东洋摄 |
中国人大网4月17日讯 4月17日至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在上海举办2008年第一期全国人大代表履职培训班。来自湖南、四川、云南、甘肃、西藏、宁夏和上海等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30余名新当选全国人大代表,参加了本次学习培训。
17日上午,培训班举行开班式,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秘书长李建国出席开班式,并就加强全国人大代表学习培训工作作重要讲话。
李建国说,组织代表学习培训,建立和完善全国人大代表的系统培训制度,是切实加强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对于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具有深远的重要意义。长期坚持,不断完善,必见成效。他指出,全国人大代表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肩负重大的责任。尊重代表权利,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直接关系到宪法和法律赋予全国人大各项重要职权的全面正确行使,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能否真正落实,直接关系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能否充分体现。他强调,全国人大行使职权,其政治性、政策性、法律性和程序性都很强,这就要求全国人大代表必须具有一定的思想水平、政策水平、法律水平和专业知识,具备参与行使国家权力的能力。全国人大代表是各个方面的优秀代表人物,具有较高素质,但并不自然而然具备较强的履职能力。履职能力需要通过学习和实践才能获得。中央号召建设学习型社会,我们全国人大代表要做“学习型代表”,通过学习和实践,来提高履职能力,适应人大工作要求,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挥应有的作用。
开班式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何晔晖主持,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乔晓阳出席开班式。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云耕在开班式上致辞,上海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杨雄向代表介绍上海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
今年是十一届全国人大任期的第一年,按照代表系统学习培训的要求,在组织代表初任学习培训的基础上,代表的履职学习培训为今年代表学习培训的主要内容。针对代表履职的实际需要,这次学习培训主要安排了《如何审议工作报告》、《人大代表与新时期预算报告审查》、《提高议案建议质量,增强代表活动实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坚持中国式的立法制度,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5个专题学习报告,并请十届、十一届连任的全国人大代表介绍履职经验,以加强学习的针对性,增强培训的实效。 (全国人大培训中心 刘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