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德江委员长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上的讲话
(2017年4月27日)
各位委员、各位同志:
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了4件法律草案,通过其中的1件;审议通过3个关于代表选举的法律文件和1个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听取审议国务院3个工作报告,批准2件国际条约,还决定了人事任免等事项。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会议完成了预定的任务。
本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测绘法。测绘是经济建设、国防建设、社会发展和生态保护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为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国家重要地理信息安全的需要,国务院提出了测绘法修订草案。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进行初次审议,之后,法律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会同有关方面认真研究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反复修改完善。新修订的测绘法,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加强对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建设和应用的管理,完善地理信息安全监督管理制度措施,保障国家重要地理信息安全,加强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健全地图、互联网地图服务监督管理,鼓励发展地理信息产业,推动军民融合,促进测绘成果共享和社会化应用。这将有力地保障国家重要地理信息安全,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健康发展,更好地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各级政府和有关方面要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修订后的测绘法,抓紧制定配套规定,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切实履行法定职责,确保法律得到正确有效实施。
本次会议审议了证券法修订草案和国务院关于推进股票发行制度改革工作情况的中期报告。证券法的修改涉及证券市场法律制度的顶层设计。完善证券法律制度,有利于健全市场体系、补齐监管短板、形成发展和监管的强大合力,有利于提高证券业竞争能力、抗风险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让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基础功能得到充分发挥,使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常委会已先后进行了两次审议。近年来,我国证券市场在运行中暴露出不少问题,对证券市场规律的认识和把握,还有一个不断深化的过程,如何在法律层面进行规制,还需要继续深入研究。证券法的修改,政策性、专业性强,社会关注度高。请法律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会同有关方面,认真研究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同志提出的意见建议,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加强立法调研、论证和评估,进一步修改完善证券法修订草案,提请以后的常委会会议审议。
制造业是国民经济的主体,是科技创新的主战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我国发展全局和战略出发,提出实施制造强国战略,推动制造业从数量扩张向质量提升的战略性转变,促进经济朝着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方向发展。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制造强国建设,本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国务院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制造业转型升级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充分肯定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扎实推进制造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付出的艰苦努力和取得的积极成效。同时指出,与世界先进水平相比,我国制造业仍然大而不强,在自主创新能力、资源利用效率、产业结构水平、信息化程度、质量效益等方面差距明显,转型升级和跨越发展的任务紧迫而艰巨。大家强调,我国是一个大国,必须坚定不移地发展实体经济,不断推进工业现代化、提高制造业水平,不能脱实向虚。当前,全球制造业发展格局和经济发展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必须紧紧抓住难得的历史机遇,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制造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作为中心环节,大力推动重点领域和关键共性技术突破发展,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积极加强质量品牌建设,全面推行绿色制造,加快提升我国制造业整体素质和竞争力,努力实现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
本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国务院关于2016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与研究处理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普遍认为,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扎实推进环境保护工作,2016年度环境保护目标完成较好,环境状况总体向好。同时要清醒看到,我国环境形势依然严峻,环境质量与人民期待还有较大差距,环境保护仍处于补齐短板的关键期。希望国务院和各地区、各部门长抓不懈、久久为功,全面落实最严格的环境保护法律制度,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着力解决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加快形成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方式,让人民群众不断感受到生态环境的改善。
保护生态环境关系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民族发展的长远利益。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部署要求,从立法和监督两个方面持续发力,使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成为近年来常委会工作的一个重点方向。一是加强环境保护立法,修改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制定环境保护税法,审议水污染防治法修正案草案,土壤污染防治法已列入常委会今年立法工作计划,及时批准《巴黎协定》等有关条约,努力建立最严格的环境保护法律制度。二是加大对环保法律实施情况和环保工作的监督力度,连续对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以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等方面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开展专题询问、进行专题调研,全面推动环境保护法律制度正确有效实施。三是根据修订后的环境保护法有关规定,2016年常委会首次听取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本次会议是第二次听取审议这方面的年度情况报告,已经成为常态化监督议程。同时,将研究处理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情况报告与年度工作情况报告结合起来,一并听取审议,督促推动改进实际工作,切实解决突出问题,确保人大监督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会议期间,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对有关法律草案提出的意见建议,请法律委员会会同有关方面认真研究,进一步修改完善相关法律草案,依法提请以后的常委会会议审议;对有关报告提出的意见建议,请常委会办公厅汇总整理成《审议意见》,送“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研究改进工作参考。
各位委员、各位同志,3月15日胜利闭幕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批准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对201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提出了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根据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精神,委员长会议调整完善并正式印发了全国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和立法工作计划、监督工作计划。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按照大会决议、常委会工作报告和“一个要点、两个计划”,扎实做好立法、监督、决定、任免、选举、代表、对外交往、新闻舆论、理论研究等各方面工作,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全面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和部署要求的贯彻落实。
一要加强重点领域立法。着力抓好党中央确定的重点立法项目,加强涉及改革的法律立改废释工作,加快推进民法典各分编的编纂工作,加强社会、文化、生态等方面法律制度建设,遵循和把握立法规律,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圆满完成本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立法任务。
二要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执法检查“六个环节”工作流程,认真做好药品管理法、产品质量法、网络安全法等执法检查工作,督促有关方面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综合运用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专题询问、专题调研、跟踪监督等方式方法,加强对有关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加强对“一府两院”工作的监督,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三要做好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有关工作。贯彻党中央关于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的部署要求,依照宪法、选举法等法律规定和十二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的6个法律文件,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主持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指导、督促各选举单位做好代表选举工作,严密防范措施,严明纪律规矩,依法加强代表资格审查工作,确保换届工作正确方向,确保选举工作弊绝风清。
四要支持和保证代表依法履职。审议和办理好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514件议案、8360件建议,进一步加强常委会与代表的联系,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把加强代表履职监督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加强代表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督促代表依法履职尽责。
各位委员、各位同志,本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任期还有一年。越到这个时候,越要珍惜党和人民给予的工作机遇,珍惜宝贵的工作时光,决不能有歇歇脚、松松劲的念头,决不能放松对自己的要求。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其组成人员肩负着人民的重托,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时刻牢记人民寄予的殷切希望,切实担负起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责任使命,旗帜鲜明讲政治,脚踏实地干实事,全心全意为人民,始终保持奋发有为、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全力以赴做好今年常委会各项工作,不断提高人大工作水平,更好发挥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作用,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