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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德江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上的讲话

(2014年11月1日)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 张德江

来源:   浏览字号: 2014年12月23日 10:30


各位委员、各位同志:

    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本次常委会会议顺利完成了各项预定任务。共审议5件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草案,通过了其中的3件;审议通过了1件法律解释;听取审议了2个专项工作报告和1个执法检查报告;通过了内务司法委员会等3个专门委员会关于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还决定了人事任免等其他事项,会议开得很成功。

    本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行政诉讼法的决定。这次修改是行政诉讼法实施24年来的第一次修改,是对我国行政诉讼制度的一次重要完善。社会各界对这部法律的修改十分关注,提出了许多好的意见和建议。常委会广泛听取意见、深入调查研究、反复研究论证,对法律草案进行了认真修改完善。在审议和修改过程中,常委会注重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重点解决行政诉讼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等突出问题,着力增强法律规定的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扩大了受案范围,畅通了诉讼渠道,完善了案件管辖制度,规范了诉讼程序,对于依法解决行政争议,推动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健全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救济渠道和方式,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具有重要意义。有关单位和部门要认真宣传好、贯彻好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依法及时准确审理行政诉讼案件,不断增强法治观念,提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水平,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法律途径和法治方式保护自己的权益。

    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是改革发展的前提。适应我国国家安全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常委会抓紧做好国家安全方面的立法工作。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反间谍法,对现行国家安全法从名称到内容进行了全面修订。这次修订突出反间谍工作特点,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增加规定了反间谍工作的原则、国家安全机关的相关职责和保障公民、组织合法权益等内容,有利于更好地防范、制止和惩治间谍行为,维护国家安全。本次会议还对反恐怖主义法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这也是加快国家安全立法的一项重要内容。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一致认为,恐怖主义是影响世界和平与发展的“毒瘤”。近年来我国暴力恐怖案件呈现多发频发态势,对国家安全、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和公民生命安全构成严重威胁。贯彻党中央关于加强反恐工作的决策部署,总结防范和打击恐怖活动的成功经验,制定一部专门的反恐怖主义法是必要的。要抓紧修改完善,争取尽快出台,为全面加强反恐怖主义斗争、最大限度消除恐怖主义威胁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要认真组织好国家宪法日的活动,切实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加强宪法实施。

    加强法律解释,是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明确要求。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第一款、婚姻法第二十二条的解释。这个法律解释针对实践中对公民选取姓氏相关法律规定理解和执行不一致的问题,经过深入调研论证,尊重中华传统文化和伦理观念,考虑社会实际情况,明确规定公民原则上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同时对公民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的情形作出规范。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对民事法律作出的法律解释。

    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基本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历来高度重视刑事法律制度的健全完善。1997年全面修订刑法以来,根据惩治犯罪、保护人民的需要,先后通过了1个决定和8个刑法修正案。本届全国人大成立以来,全国人大代表先后提出81件修改完善刑法的议案。我们认真研究代表议案和各方面意见建议,根据司法实践新形势新要求,经过反复研究、认真讨论,形成了刑法修正案(九)草案,提请本次会议进行了初次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普遍赞成这次刑法修改的指导思想和工作思路,认为草案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任务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具有很强针对性。会后,要通过公布法律草案、召开论证会、开展立法评估等形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努力把刑法修正案(九)草案修改好完善好。

    本次会议听取审议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分别提出的关于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普遍认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要求,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司法公正的突出问题,健全体制机制,强化监督管理,推进司法公开,加强能力和作风建设,在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同时还要看到,司法不规范现象依然较为突出,群众对司法不公等问题反映强烈。各级人民法院和各级人民检察院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大气环境保护事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事关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全国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大气环境保护工作,今年安排开展了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陈昌智、沈跃跃、艾力更·依明巴海等3位副委员长带队,分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和陕西等省份检查法律实施情况,并委托其他省、区、市人大常委会自查。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普遍赞成执法检查报告,对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的工作表示肯定。同时指出,当前我国大气环境质量不容乐观,形势依然严峻,这既有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不合理等深层次原因,也有政府执法监管不到位、企业防治污染责任不落实等问题,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重道远。大家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力度,不断改善空气环境质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一要落实政府、企业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引导公民树立“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观念,在全社会营造“同呼吸、共奋斗”的良好氛围。二要突出防治重点,大力推进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加强重点行业综合治理和机动车污染防治,从根本上减少和防治污染源。三要加强执法监管,健全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加强环境监测体系建设,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确保法律制度有效实施。

    会议期间,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对有关法律草案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请法律委员会会同有关方面认真研究,进一步修改完善相关法律草案,提请以后的常委会会议审议;对有关报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请常委会办公厅汇总整理成《审议意见》,送“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研究改进工作参考。

    各位委员、各位同志,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已经胜利闭幕。这次会议是在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个关于加强法治建设的专门决定,凝聚了全党智慧,体现了人民意志,是指导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件,必将有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上来。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等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继续把坚持依法治国、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作为重要任务,充分发挥国家权力机关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重要作用,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积极贡献。这里,我对学习贯彻工作提几点要求。

    一要深刻认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功经验和深刻教训作出的重大抉择,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保障,是着眼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长远考虑。全会《决定》旗帜鲜明回答了法治建设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确定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目标、基本原则和重大任务。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贯穿《决定》全篇的一条红线。只有不断地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才能得到完善和发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才能不断推进,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才能得到提高,党和国家才能实现长治久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个总目标既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性质和方向,又突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工作重点和总抓手,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纲举目张的意义。我们要从战略、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信心和决心,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要坚定不移坚持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障。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我们要坚定不移坚持党的领导,自觉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在人大各项工作中,全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确保党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确保党组织推荐的人选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凡立法涉及重大体制和重大政策调整的,必须报党中央讨论决定;法律制定和修改的重大问题都要由常委会党组向党中央报告。人大工作中的其他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也要及时向党中央请示报告。在人大工作的同志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党中央的权威,自觉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三要坚持立法先行,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提出了许多新的要求。我们要认真行使人大立法职权,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完善立法体制,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在立法工作中要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把改革决策同立法决策更好结合起来,坚持立改废释并举,不断提高法律法规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愿、得到人民拥护。要按照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关于加强重点领域立法的要求,研究调整全国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

    四要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加强宪法实施。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有监督宪法实施、解释宪法等重要职责,要高度重视和认真抓好加强宪法实施的相关工作。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开展好12月4日国家宪法日的活动,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

    五要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法律实施情况和“一府两院”的工作,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原则和制度设计,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和必然要求。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依法行使监督职权,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加强对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保证法律得到正确有效实施,保证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得到正确行使,保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有效保护。要正确处理监督与支持的关系,依法加大监督力度,探索完善监督方式,不断增强监督实效。

    六要加强和改进人大新闻宣传工作,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人大要在推动法治宣传教育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我们要理直气壮地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民主法治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有自信、有底气,把我们的特色和优势讲清楚,坚定全体人民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大力宣传人大立法、监督等方面工作情况,使人大依法履职的过程成为普及法律知识、增强法治意识、树立法治观念的过程。通过作出决议决定、听取工作报告等形式,推动有关国家机关和全社会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使尊法守法成为全体人民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我们要继续在加强和改进人大新闻宣传工作上下功夫,讲究方法、注重实效,针对不同受众、不同场合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注重网络宣传,不搞花架子、不弄虚作假,切实提高宣传的针对性、有效性。

    七要大力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全国人大工作队伍。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大力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人大工作队伍是法治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要继续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理想信念教育,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要持之以恒地加强作风建设,坚定不移地开展反腐败斗争,自觉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巩固和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要继续加强业务能力建设,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学习,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全国人大工作队伍。

    现在到年底还有两个月时间,完成今年工作任务,做好明年工作安排,任务十分繁重。我们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摆在突出位置、转化为做好工作的强大动力,按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统筹安排好近期和明年的工作,对照《决定》提出的任务要求抓紧研究具体贯彻措施,研究制定全国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要点和立法、监督工作计划等,认真做好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组织筹备工作,确保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体现和贯彻到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工作中。

 

编 辑:
责 编: 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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