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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立法”站到新的起点上人大代表眼中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来源: 法制日报  浏览字号: 2011年03月12日 15:24

  “党的十五大提出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立法工作目标如期完成。”3月10日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作常委会工作报告时宣布。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在人大代表中引起强烈反响。

  立法与民生

  2010年10月28日下午,随着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按下表决器,承载着亿万民众热切期盼的社会保险法终于获得通过。

  “近几年,我国民生立法方面取得了很大的进展。作为一部几乎涉及到每一位公民的‘民生大法’,社会保险法的出台,意义非常重大。”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委员张兴凯对社会保险法的出台作了充分肯定。

  出台社会保险法,是向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立法工作目标迈出的一大步。而为实现这一目标,一批起支架作用的重要法律纷纷抓紧制定和修改:

  取消13个经济性非暴力犯罪死刑罪名,将醉酒驾车、飙车、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严重危害群众利益行为规定为犯罪,并细化了危害食品安全、生产销售假药等方面犯罪的规定,刑法修正案(八)进一步强化了刑法对民生的保护,使我国刑罚结构更加合理;

  制定人民调解法,将人民调解工作长期积累的好经验、好做法上升为法律,从法律上完善人民调解制度,明确人民调解和其他纠纷解决机制的关系,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支持和保障;

  力保公民“索赔”、“获赔”的权利,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对国家赔偿法进行了修改。其中一个很大的亮点就是扩大了赔偿范围。

  分析人士指出,我国立法正越来越重视对公民权益与尊严的保护和尊重。

  “全国人大常委会去年和今年的立法工作都将民生立法放到了重要位置。”张兴凯代表说,“民生工作一直是我国政府工作的重点,人大的工作也在围绕民生工作展开。近几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迅速,随之而来会出现一些民生方面的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就要创建一个有序的社会。而创建有序社会依靠的就是法律。所以我认为,民生立法肯定是最近几年甚至更长时期我国立法工作的重点。”

  立法与民意

  2010年10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在中国人大网全文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草案)》,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民众对参与立法的热情超乎想象。截至11月30日,短短一个月时间,中国人大网共收到22832位网民提出的97295条意见和40封群众来信。

  “一部法律草案征求到近10万条意见,这在我国以往的立法中并不多见。全国人大常委会坚持法律草案的公布机制,选择法律草案中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充分论证,得到了人民群众的积极回应。”张兴凯指出。

  在征求到的意见中,要求对草案进行修改、降低税负的有53137条。“考虑到我国乘用车保有量的87%左右都是中小排量,而且主要由广大工薪阶层使用的实际情况,我们根据大多数人的意见,对草案作了重要修改,既不增加广大群众税负,又有利于促进节能减排。”在吴邦国委员长所作的常委会工作报告中,如此描述了当时的考量。

  “在制定车船税法的过程中,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所展现出来的民主精神、民生情怀,赢得了社会各界的肯定。这部法律势必又将成为一个尊重民意、民主立法的典范。”全国人大代表、辽宁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石英表示。

  立法与评估

  谈到科学立法,有一项工作不得不提,那就是立法后评估试点工作。

  2010年,立法后评估试点工作悄然展开。到各地进行实地调研、召开座谈后听取汇报和意见、网上公布调查问卷……全国人大常委会对科学技术进步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业技术推广法、环境保护法等几部法律开展的立法后评估试点工作踏实而有序。

  今天,吴邦国委员长所作的常委会工作报告中提出,要把立法后评估工作作为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的一项新举措,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有序展开,通过多种形式,对法律制度的科学性、法律规定的可操作性、法律执行的有效性等作出客观评价。

  “常委会工作报告中提出立法后评估,真是太及时了。”石英代表高兴地说,“因为立法后社会经济发展会不断发生变化,法律作为为经济基础服务的上层建筑,经济基础发生变化后,它势必也要随之发生变化。立法后评估实际上就是立法对社会适应性的一个调整。”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标志着我国立法工作站在了一个新的起点上。

  “今后一个时期,我们要把更多的精力放到法律的修改完善上来,放到法律配套法规的制定上来,同时还要制定一些新的法律,以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与时俱进和发展完善。”常委会工作报告指出,201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将修改预算法、职业病防治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制定精神卫生法、行政强制法、出入境管理法等,同时继续做好法律、法规清理后续工作。

  “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一个长期的任务,立法机关今后的立法工作仍然艰巨。”石英说。

  法制日报北京3月10日讯 记者 张媛

编 辑: 苏大城
责 编: 苏大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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