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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德江委员长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闭幕会上的讲话

(2016年2月26日)

来源: 中国人大杂志  浏览字号: 2016年03月29日 08:47

    2016年2月26日,张德江委员长主持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闭幕会。摄影/新华社记者姚大伟

    各位委员、各位同志:

    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本次常委会会议顺利完成了各项任务,审议通过了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法,听取审议了国务院关于落实职业教育法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的报告,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拟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通过了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议程草案、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列席人员名单、代表资格报告等有关文件,还决定了人事任免事项。

    本次会议通过了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法。这部法律的制定,对于规范和促进我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和资源调查活动,推动我国深海科技研究及相关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活动,要坚持和平利用、合作共享、保护环境、维护人类共同利益的原则。有关方面应当认真履行对从事勘探开发活动的承包者的监管职责,督促承包者严格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和国际通行规则,加强国际合作交流,切实维护我国深海资源勘探开发活动、资产和其他权益的安全,为我国深海事业发展和国际社会和平利用深海资源作出积极贡献。

    检查职业教育法实施情况,是201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的一项重要监督工作。20156月,常委会会议听取审议了职业教育法执法检查报告,并结合审议进行了专题询问。之后,国务院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常委会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采取多种措施,积极解决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本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国务院关于落实职业教育法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的报告。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

    员充分肯定国务院及有关部门的工作,普遍认为加强改进工作方向明确、措施得力,工作进展良好。

    执法检查是常委会监督工作的法定形式和重要途径。近年来,常委会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完善执法检查工作机制,着力增强监督实效,取得了新进展,积累了新经验。概括起来,做好执法检查工作主要有六个环节。一是选好执法检查题目。紧紧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抓住经济社会发展中亟需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突出问题,确定检查有关法律的实施情况。二是重视搞好执法检查组织工作。委员长、副委员长担任执法检查组组长,带队赴地方开展检查;坚持常委会直接检查与委托地方开展自查相结合,扩大执法检查的覆盖面;坚持问题导向,抓住法律实施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入基层了解实际情况,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真正把问题找准、把症结查清。三是全面准确报告执法检查情况。客观总结法律实施成效和经验,认真查找问题,深入剖析原因,提出务实有效的改进建议,使执法检查报告成为解决问题、完善制度的重要依据。四是认真进行审议。支持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充分发表意见,提出更多好的意见建议;同时选择其中的执法检查项目,结合审议开展专题询问,请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听取意见、回答询问,面对面交流,共同探讨改进工作的措施。五是加强改进实际工作。“一府两院”认真研究常委会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中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建议,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举措和工作措施,切实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有关专门委员会加强跟踪督促,确保执法检查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六是向常委会报告落实情况。“一府两院”就落实常委会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的情况,向常委会作出书面或口头报告。常委会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进行审议。本次会议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落实职业教育法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的报告,就属于这种情况,这是一次新的尝试。以上六个环节,构成了执法检查较为完整的工作体系。今后,我们要继续坚持和完善,不断提高人大监督工作水平。

    本次会议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对工作报告稿普遍表示赞成,认为工作报告稿总结工作客观全面、重点突出、实事求是,部署工作围绕大局、思路清晰、切实可行,具有很强的思想性和指导性。审议中,大家一致认为,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人大常委会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坚持党的领导贯彻于人大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履职尽责,立法、监督、决定、任免、代表、对外交往、联系指导地方人大等各方面工作都取得新进展、新成效,顺利完成了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大家指出,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新形势新任务对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要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立法工作,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依法行使监督职权,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畅通代表联系人民群众渠道,统筹做好人大对外交往、新闻宣传、理论研究等各方面工作,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完善发展,为改革发展稳定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新贡献。大家对工作报告稿提出的意见建议,文件起草组要抓紧研究,认真完善报告稿。待批准后,将修改后的报告稿提交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对常委会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有关方面要认真研究,努力改进工作。

    本次会议通过的人事任免事项中,常委会任命了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1名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有关工作委员会5名副主任。按照201611日开始施行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上述国家工作人员在依照法定程序产生后、就职时,应当进行宪法宣誓,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组织。会后将举行宪法宣誓仪式。这是实行宪法宣誓制度后,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组织进行的宪法宣誓。

    各位委员、各位同志,即将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国内外十分关注。会议将听取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和常委会工作报告,审查批准“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计划报告和计划草案、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审议慈善法草案。开好这次大会,对于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党中央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动员全国各族人民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坚定信心,扎实工作,实现“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伟大胜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对形势的分析判断和对工作的部署要求上来,同全体代表一道履职尽责,共同完成会议各项任务,把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开成民主、团结、求实、奋进的大会。这里,我强调三点。

    一是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要认真执行大会议事规则和程序,认真行使法定职权,切实尊重和保障代表的民主权利,凝聚发展共识,提高审议质量,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把各项报告和议案审议好。

    二是践行“三严三实”,保持良好会风。要巩固和拓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继续把树立良好会风摆在突出位置,集中精力开会,坚持求真务实,厉行勤俭节约,坚决防止“四风”反弹,确保会议风清气正、务实高效,使良好的会风成为常态。

    三是虚心听取意见,自觉接受监督。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全国人大机关等,都要虚心听取代表和各方面的意见建议,自觉接受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我们的工作,努力取得党和人民满意的工作成效。

编 辑: 马冬潇
责 编: 沈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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