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虎生:“苦力”十年
张虎生在自家客厅里。摄影/ 夏莉娜
张虎生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局第一任局长,后调任《人民日报海外版》总编辑、《人民日报》副总编辑。对记者来讲,他是新闻界的前辈,采访中他的谦和与严谨都让我印象深刻。见面后没有多少寒暄,他先把几页用铅笔书写、字迹清秀的接受采访提纲递到记者手中,请我过目。看得出来,他要讲的故事年代已久,所以具体时间和一些原话都已经过认真查证。他看记者拿着这份提纲时惊讶的目光笑着说:“这是在人大养成的习惯,就是用铅笔写稿,橡皮始终放在手边。因为那时都是给领导写东西,上报的手写本也是仅供领导参考的。圆珠笔都不敢用,因为用了以后没法改,一涂一个黑框。至今,我还保留着两支印有人民代表大会字样的铅笔。在人大工作的十年是我终生难忘的经历。”张虎生每每谈到人大,都流露出深深的怀念之情。他说:“我是在一个特定时期调入人大工作的。粉碎‘四人帮’后,彭真同志复出,1979 年7 月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被补选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并兼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主任。张友渔、王汉斌等同志都是这个班子的领导成员。当时已近77 岁高龄的彭真同志慨言,‘再不能无法无天了,人心思法、人心思定,一定要加强法制建设。’面对百废待兴、人才奇缺的状况,彭真同志提出亟须组建一个能够当助手、参谋、干活儿的‘苦力班子’。我就是1980 年春天调入全国人大机关的,当时也就40 出头。不久,由武新宇同志主持的办公厅成立研究室,我是最早到岗的成员。”
修宪是工作的重中之重
张虎生回忆说:“当时全国人大常委会最主要的、也是最急切的工作就是修改宪法。虽然修改宪法的主要工作在法委,但当时全国人大所有机构都是围绕着修宪开展工作的。我们研究室主要是整理材料,收集编译各国宪法的文本和相关资料,还编辑了《马克思主义关于宪法的论述》一书供领导参阅。彭真同志明确指示修宪贯彻始终的根本原则就是为人民的最大利益服务。他说,‘法制要以民主为基础,民主要由法制作保证,这就是深刻汲取文化大革命的教训,没有法制,民主根本就没有保证。我们修宪的总的指导思想就是一切根据人民,一切强调人民,把党和人民融合在一起,要领导人民执行宪法。’本着这个原则,全体同志都全身心地投入到修宪的各项具体工作中。1979 年6 月召开的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正式通过了关于修宪的决议。这个决议在《人民日报》公布后,全国各族人民欢欣鼓舞,热情高涨,在历时四个月的全民大讨论中,提出了很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各种信件像雪片似地寄到办公厅来。那时候我们很振奋,深深感到有责任把人民群众对民主、对法制的热切期盼和强烈要求及时充分地汇总上报。根据来自各方面的合理意见和建议,彭真、张友渔、王汉斌等同志紧张有序地开展工作,逐字逐句地抠,对宪法作了近百处的具体修改。1982 年12 月4 日,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上,彭真同志主持大会对宪法草案进行审议,庄严地通过了新时期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当宣布宪法通过的时候,全场响起了暴风雨般的掌声,在场全体人员起立。作为在会场服务的一名工作人员,我心潮澎湃,热泪盈眶,和大家一样看到祖国走向民主法制阳光大道的坚定意志,想到中华儿女再也不会遭受‘文革’那样的浩劫。”
“宪法通过以后,彭真同志嘱咐,你们要收集一下各方面对修宪的反映。当时我们研究室收集了境内外,特别是境外,包括港台对新宪法的反映。当时通讯条件和信息来源有限,主要是从港台和海外报纸收集素材,还通过我驻外机构获取信息。我们连续奋战了几个昼夜,共汇编了三期境外对我国修宪反映的舆情参阅件。送上去以后,彭真同志很重视,看得很仔细。后来,他的秘书许孔让告诉我们,彭真同志在参阅件上画了两个圈,这是以前从未有过的。”
彭真带领下的“苦力班子”
张虎生告诉记者:“那个时候常委会工作人员比较少,加起来一共四百人吧,法委、办公厅各占一半。这就是当时被彭真同志称作的‘苦力班子’。在老人家带领下,大家都是兢兢业业、日以继夜地工作。而他只要没有外面的事都来上班,而且总是提前一点到。他有一个特点,第二天若有会,头一天他总是很晚才走,在办公室里踱步、思考。只要他办公室的灯亮着,“苦力们”都自觉地留下待命。特别让我们敬佩的是,第二天他依然精神饱满,声音洪亮、立论深刻、条分缕析、新意迭出。老人家还有一个工作习惯,每有一些重要事项,便开“小会”征询大家的意见,集思广益,择善而从。我有幸为这样的“小会”做过几次记录,深受教育。有一次参会的人不多,彭真同志开门见山地说,‘文件草稿已经发给大家,现在请大家提提意见。’有的人说,稿子很好,写得高屋建瓴、思路清晰、逻辑严密。老人家说,‘这些就不说了,今天是让大家来提意见和建议的,要大家贡献智慧、贡献力量的。如果不是基本成形,不会先提到这个会上来讨论。’后来再开这样的小会,与会同志都事先要做充分准备。说实在话,开他的会既很受益,又着实有些发憷。因为你提意见说不到点子上不行,不疼不痒也不行。你认真看了没有,认真思考了没有,他一听就听出来了。他吸收了你的意见,就说你的意见我吸收了,肯定你愿意学习、思考、提意见。而他平时讲话由于成竹在胸,基本不用稿子,一气呵成讲出来了,只要记录下来、略加整理就是一篇很好的文稿。那时候,他的讲话多登在常委会的内部刊物上,我们都认真学习领会。《彭真文选》我至今珍藏着,应当说是我们党和国家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的、不可或缺的精神财富。”
谈到“苦力”的工作状态,张虎生讲述道:“当时别说我们年轻一点的加班加点是常事,就是高层领导在人民大会堂大楼里也都在殚精竭虑地履行各自的职责。第五届全国人大期间,彭真同志提出要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尽快拟定一个议事规则草案,提交会议讨论。这项任务交由彭冲副委员长主抓。记得彭冲同志当晚就把王崇明和我叫到中南海他的办公室里搞。那三天我们几乎都没好好睡觉,彭冲同志坐在软椅上边指导、边让他的公务员不断给我俩冲浓咖啡,笑着说这是最好的解困药。记得当时议事规则共拟了21 条,第三天早上交出初稿。彭冲同志说,‘好,现在放你们假,回去休息一下,下午来我们继续干。’到下午我俩准时去了,又搞了一个通宵,终于拿出一份全国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草稿。那时虽然工作很累,但那种历练和氛围至今记忆犹新。当时一些重要会议和活动忙完以后,彭真同志有时会在大会堂请大家吃“工作餐”——涮羊肉。秘书长、副秘书长时常跟我们开会讨论问题,大家各抒己见,畅所欲言,时而还有争论。这种民主氛围着实难能可贵。彭真同志常对大家说,人大是干事的地方,我们都是名副其实的‘苦力’。人大是讲法制的地方,正因为这样才更要民主。”
恪守民主立法的宗旨
全国人大十分重视民主立法。张虎生讲了两个审议法律草案时的实例。他说:“1985 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矿产资源法草案时,发生了激烈的交锋。彭真同志坐在会场上,委员们照样提意见,围绕着有关问题展开争论。多数委员同意国家把矿产资源统一管起来;而有些委员则提出一些山区的群众很贫困,重要的原因是因为采矿权没有放开,主张法律草案应该放,而不应收。记得那时候有一位杨大姐,激动得站着发言,言辞十分犀利。彭真同志始终耐心仔细地听,没有说话。等到第二次常委会会议快结束时,他才发言说,要把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作为立法的最高标准。‘什么叫群众?十亿人叫群众。谁的利益是根本利益? 十亿人的利益是根本利益。立法是以十亿人为依据的,十亿人的根本利益就是我们处理一切事情的标准。依照宪法,必须巩固国家矿山的主体地位,必须对矿山资源加强保护。’经过委员长的引导,矿产资源法在1986 年3 月召开的第三次常委会会议上获得通过。”
“人民当家作主的另一个基本面就是基层要实现群众自治。这是彭真同志历来主张并且坚持的。这也是全面巩固社会主义民主的一个广泛的群众基础。1987 年3 月份,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围绕村民委员会组织条例草案进行了热烈的讨论。草案的关键词是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的自治组织;乡镇与它的关系不是领导关系,而是指导关系。这组关键词引起了很大争议,也成为审议中的焦点。许多委员主张把乡镇政府与村委会的关系改为领导关系,认为村都自治了,乡镇就空了,这脱离实际。另一种意见是支持草案关于指导关系的规定,认为农民群众自己的事情可以由农民自己去办理。彭真同志密切关注审议情况,并且委托已任常务副委员长的彭冲在常委会会议讨论时传达了他的意见:因为村民委员会涉及八亿农民的切身利益,建议这部法律草案提请代表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在常委会的联组会上,彭真同志又高屋建瓴地指出,村委会是宪法规定的基层农民的自治组织,办好村委会组织,实行基层民主意义深远,是一个很实际的民主训练班。1987 年4 月2日,彭冲同志在六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对村民委员会组织条例草案作了说明,并且特别强调:鉴于这个条例是很重要的基本法律,建议把这部法律的名称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各个代表团的审议比我们预想得还要热烈,几乎每个团都有争论,有的代表团甚至出现了两种对立意见的激烈辩论。4月4 日下午,彭真同志主持召开大会主席团会议。他说,我们这样一个社会主义国家还没有一个农民自治组织,我们应该把村民委员会自治组织建立起来,这是人民当家作主的一个基本面。然而,主席团在讨论时仍然有人提出不赞成意见,因为有法律的保障,每个代表都有充分的发言权、话语权。主席团会议后,彭真同志又留下主席团的十多位常务主席开会。他说,根据宪法规定,村委会是自治组织,不是一级政权,八亿农民自治了,这是国家长治久安的基础。经商量后,又接着召开各代表团团长会议,进一步听取意见。最后由大会作出决议,原则上通过这个草案,然后授权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宪法精神继续多方面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对草案全面斟酌修改后再表决通过。待到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再一次准备审议这个草案修改稿时,彭真同志综合各方面意见,亲自对修改稿作了修改和调整,并且讲明这个村民自治法可以根据各地的条件,分期分批实施,而不要一刀切。后来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正式通过了这部基本法,而且特地标注‘试行’。从这个实例同样可以清楚看出,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恪守民主立法的宗旨,以及彭真同志一以贯之尊重和发扬民主的高尚品格和优良作风。”
彭真关心人大的新闻宣传
记者请曾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局第一任局长的张虎生谈谈谈当时人大的新闻宣传工作。他说:“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都离不开新闻宣传和舆论支持。彭真同志通过开会、谈话、写信、批示等多种形式,悉心指导新闻宣传部门要紧密联系实际,经常地、反复地、生动活泼地进行民主法制教育。他指出,新闻宣传就是要面对人民、为了人民,强调要保证宪法、法律的实施,从根本上说是要依靠人民群众的力量。由于我们国家封建历史较长,群众法制观念淡薄,因此加强法制的根本在于教育人,把法律交给群众。1988 年10 月23 日,他肯定了当天《人民日报》第二版——‘有具体内容、有是非、有政策,法制观念明确’。这个批示成为多年来新闻宣传战线做好法制宣传的重要标尺。”
“1987 年7 月,为适应改革开放深入发展的新形势,回应人民群众日益关注民主法制建设的新期许,在彭真同志的关怀下成立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局。当时赋予新闻局的主要职责,一是每次常委会会议召开前要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会议的日程、议程和主要内容,通过媒体传播让人民群众有知情权、监督权。二是新闻局在会议期间要配合各个新闻单位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新闻,报道会议生动活泼、热烈有序的民主氛围;具体负责实施各次人代会中外记者的组织协调工作。参加报道人代会的中外记者越来越多,那时候已经一千多人,须协调好、组织好、服务好。三是要收集记者可能提出的问题,并配合有关部委商定必要的应答口径。为增强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提升我国的传播力和影响力,当年党和政府又批准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国务院、外交部率先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的新闻发布会每两个月举行一次。新闻局的日常工作还有每天汇集与民主法制建设有关的社会舆情,采集宣传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权的先进事迹。我们采编出版的《人民代表》一书发行量达25000 册,这是上世纪80 年代第一本讴歌各条战线人大代表的通讯集。”
1990 年5 月,张虎生奉调到《人民日报》工作。尽管转到新的岗位,但他仍怀着一种特殊的感情关注着人大事业和中国民主法制建设。他多次参与“两会”报道,写了不少“两会”评论以及与民主法制建设相关的文章。采访最后,他感慨地说:“在人大工作期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发扬人民民主、推进法制建设的风范,一直在鞭策着我;优秀机关团队“甘当苦力”、尽职尽责的传统作风时刻激励着我。即使后来自己担子重了,依然坚守着当苦力、守规矩、平等待人、民主行事的准则。人大出来的人,应该不是那种拍桌子瞪眼或者是很武断的官僚,而应该是俯首甘为孺子牛的人民公仆。人大是全面育人的大课堂,十年所学,受益终生。因此,至今每当我途经人民大会堂时,都会深情地久久望着它。”(文/本刊记者 夏莉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