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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定不移走自己的路

——人大代表谈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来源: 人民日报  浏览字号: 2009年03月13日 08:09

    “坚定不移走自己的路,理直气壮坚持自己的特色。新中国成立60年的历史,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的实践有力证明,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我们走出了一条符合国情的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

    连日来,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成为全国人大代表审议常委会工作报告时的热点。

    人民的选择 正确的道路

    一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15件法律案,通过9件;听取审议了13个工作报告,作出3项决议,检查5部法律实施情况;2008年4月以来,所有法律草案网上公布,重要的法律草案在报纸上公布,广泛征求意见……

    审议报告时,代表看到这份沉甸甸的成绩单,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了更深认同。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根本政治制度,坚持党的领导是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根本目的,依法治国是根本途径。”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山东大学校长徐显明代表总结出“四个根本”。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内司委副主任委员陈斯喜代表说,我国独特的政治发展道路,确实是历史的选择,也是人民的选择。实践证明,它是成功的,能够保证国家的稳定、民族的团结、经济社会稳步发展。

    如何评价一个国家选择的制度和政治发展道路是否正确?福建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明蓉代表认为有四个标准:是不是从实际出发、从国情出发,政局是否稳定,社会是否向着进步的方向发展,人民是否接受、对未来充满信心。“按这几个标准去评价,我们国家的制度是符合国情的,我们选择的政治发展道路是正确的。”

    借鉴文明成果 绝不照搬西方

    审议中,许多代表说起近年的人大工作,都使用了“长足进步”的字眼。他们说,程序越来越完善,公众参与度越来越高。

    在陈斯喜代表看来,我们选择的政治发展道路,也有需要与时俱进、进一步完善的地方,在一些具体的制度、机制方面有需要改进的地方。

    “完善的工作,必须在保持制度基本稳定的前提下、保持国家基本稳定的前提下、经济社会能够稳步发展的前提下进行。绝不能简单套用、照搬西方。”他如是分析。

    代表们认为,对那些先进的、与我有益的文明成果,包括政治文明成果,我们不应该排斥。同时,各国国情不同,选择政治发展道路须立足本国国情,不能简单套用,不能照搬西方。这已是历史经验反复证明了的。

    不搞多党执政 不搞“三权分立”

    “多党制和民主不能画等号”。许多代表在审议中说,新中国成立以来,共产党执政、民主党派参政,这最适合我国国情。

    陈斯喜代表说,历史上中国也试验过“三权分立”,却导致倾轧和扯皮,导致社会不稳定。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建立起适合国情的权力制约机制:党的监督、人大监督、司法监督、政协民主党派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实践证明,这个制约机制行之有效。

    安徽省民政厅厅长刘健代表认为,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人大监督、支持“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是我国长期探索的结果,与中国国情相符。

    代表们认为,党的政策主张通过人民代表大会上升为国家意志,这样的方式,既有利于实现党的领导,又有利于体现民主,还有利于提高效率,必须坚定不移地实行。

    (人民日报记者吴兢、余荣华、朱磊集体采写)

编 辑: 余晨
责 编: 杨胜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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